11月7日,温州银保监分局开出罚单,对泰顺温银村镇银行以及其员工胡希凑做出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因违规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温州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泰顺温银村镇银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同时,胡希凑因对泰顺温银村镇银行违规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行为负主要责任,温州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胡希凑做出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资料显示,泰顺温银村镇银行是由温州银行发起设立。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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