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裁判文书网获悉,贵州大地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曾某柏联合黔东南州住建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员工蒲某骗取凯里农商银行贷款3300万元获刑。
判决书显示,2013年2月,曾某柏以某公司名义向贵州凯里农商银行永丰东路支行办理4000万元承兑汇票贷款,并用4套房产进行抵押担保。同月28日,曾某柏到黔东南州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他项权证,后该证由贵州凯里农商银行永丰东路支行保管。
2016年5月,曾某柏向凯里农商银行永丰东路支行的贷款到期,其中已经归还700万元,尚欠3300万元,随后曾某柏借用过桥资金还贷。同月25日,曾某柏以其实控的另一家公司,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向凯里农商银行永丰东路支行申请33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当凯里农商银行员工要求曾某柏提供3300万元抵押房产证,并办理抵押手续时,蒲某却告知该行员工房产证被曾某柏借走,并未办理成功。此番只是为了拖延时间,判决书显示,曾某柏为了不提供担保,联合蒲某伪造“黔东南州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房屋权属登记专用章”,伪造了一份他项权证,并将该证交给凯里农商银行员工办理贷款手续,贷款审批通过后,曾某柏将此笔贷款皆用来归还过桥资金。
2017年5月24日,曾某柏不能如期归还贷款,凯里农商银行永丰东路支行发现虚假抵押物和他项权证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曾某柏与凯里农商银行于2018年3月15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曾某柏在他人处债权转让给凯里农商银行,凯里农商银行未受损失。
另经法院查明,曾某柏在多次注销他项权证过程中,向蒲某行贿53.9万元。此项行为亦构成行贿罪,蒲某构成受贿罪。
最终,凯里市人民法院判处曾某柏犯骗取贷款罪、行贿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蒲某犯骗取贷款罪、受贿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2019年7月30日,两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被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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