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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先行先试大额现金管理 对私账户最低起点为10万元

2019-11-13 19:29:29 中国经营网  杜丽娟

  为遏制大额现金违法犯罪以及洗钱行为,央行加强了私转私、私转公账户现金交易管理。

    《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日前获悉,央行决定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工作。其中,对公账户的管理金额起点为50万元,对私账户的管理金额起点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根据央行决定,征求意见结束如果试点方案通过,那么河北省将先行开展为期2年的试点管理。对此,多位金融机构研究院相关人士分析,随着上述三个试点的逐渐推广,未来不排除会继续扩大试点范围的可能性。“因为技术手段已经不存在任何障碍,特别是个人和公司账户信息共享的加速推进,大额现金交易会受到严格监管。”

    11月13日,一位国际税收研究人士告诉记者,试点地区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有所不同,更多是参考各区域市场主体平时交易数据,央行加强对大额现金交易管理,目的也是配合当前开展的反洗钱行动。

    他表示,今年年底,新个税法实施将满一年,纳税人信息共享也更加透明,明年3~6月份纳税人将迎来新个税法后的第一个汇算清缴,央行加强大额现金管理,有利于减少因现金交易产生的偷漏税行为。

    据了解,现金管理一直是我国重要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金融管理制度。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金管理的职责是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与稽核。

    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

    但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大额现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领域、特定人群、特定时期,使得现金流通综合效率不高,给国家治理现代化带来负面影响。

    为推动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探索大额现金管理实现路径,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为期2年,分地区分阶段实施。第一步,在河北省全面规范商业银行大额现金业务,探索邢台市房地产行业、秦皇岛市医疗行业企业记录并报告大额现金交易。

    第二步,待河北省试点稳定开展后,在浙江省、深圳市推广全面规范商业银行大额现金业务试点内容,并在浙江省探索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汽车销售行业企业大额取现及用现额度管理,在深圳市探索强化对私账户大额用现管理、加强大额现金出入境及香港地区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监测,选择适宜地市探索推动个人收入报告措施。

    上述国际税收研究人士告诉记者:“根据央行的规定,企业本身规模较小,但是往来流水高,频繁通过对公账户转账给个人账户的行为,可能会成为重点监控对象。

    此外,个人账户频繁进行开销户操作的行为也会受到关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新个税法实施后,银行和税务部门的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且税务部门通过金税三期等工具可以对企业发票数据、纳税申报等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因此,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隐瞒收入造成偷税的行为也会透明化。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央行对三个试点地区对公和对私账户管理金额的起点要求,对私账户的管理现金起点最低10万元,也就是说,对私账户转账超过10万元可能就会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在实际生活中,这个额度是否会影响人们的基本消费支出?

    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大额现金管理设定的金额起点数字,绝大部分日常经济活动单笔现金使用量在金额起点以下。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张斌分析,目前公众支付方式比较多元化,比如可以使用现金,也可以通过电子银行、网络转账等移动支付进行,且移动支付在实际生活中应用也越来越广泛,这些支付方式满足了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

    在他看来,引导和规范公众通过银行存取、交易收付等措施,在优化现金流通环境的同时,还能降低全社会管理成本,是建立健全大额现金服务与管理措施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李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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