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1月19日消息,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一起骗贷案,造成华夏银行(600015,股吧)上海分行8000万元损失。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间,陈保飞作为华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为使华澄股份有限公司获得银行资金,通过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的方式,欺骗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与华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取得银行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013年9、10月间,陈保飞通过伪造《焦炭买卖协议》,虚构华澄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单位间的贸易背景,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总计人民币1.2亿元,后通过将票据背书转让的方式,将所获贴现资金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归还公司债务等。
2014年3、4月间,华澄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全额归还到期贴现资金后,再次由陈保飞出面,采用上述方法欺骗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开立票面金额总计人民币1.2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华澄股份有限公司无力偿还银行资金,案发时已造成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经济损失人民币8000万元。
案发后,华澄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人民币650万元。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华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某飞以欺骗手段骗得银行票据承兑,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骗取票据承兑罪。
法院一审判决,华澄股份有限公司犯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陈某飞犯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一审宣判后,陈某飞提出上诉,后在二审法院审理途中主动撤诉。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