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11月25日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报告专栏一探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专栏文章对金融风险攻坚战的路径、时间表、下一步措施进行了详解。
路径及时间表
央行称,金融风险攻坚战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有效稳住宏观杠杆率,控制重点领域信用风险;
二是稳妥化解影子银行风险;
三是有序处置各类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
四是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
五是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加强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切实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
在时间计划上分三年推进:2018年边制订攻坚战行动方案,边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已实现良好开局;2019年承上启下,全面、纵深推进各项任务部署;2020年是攻坚战收官之年,力争从基本完成风险治标逐步向治本过渡,完成攻坚战的既定任务。
对于2018年金融风险攻坚战,央行认为取得良好开局:
一是有效稳住宏观杠杆率。2018年末,我国宏观杠杆率总水平为249.4%,比2017年末下降了1.5个百分点,宏观杠杆率高速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二是改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
三是平稳有序处置高风险机构,大力整顿金融秩序。网络借贷机构从5 000家减少到1 490家,国内173家虚拟货币交易及代币发行融资平台已全部无风险退出。
再比如,完成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市场秩序。从严监管持证机构,组建网联平台,开展“断直连”工作并按计划顺利完成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持续打击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行为,截至2019年6月,共清理处置389家无证机构,其中69家移送公安、工商等部门。
此外,在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完善金融监管制度等方面亦取得积极进展。
下一步八项重点工作
央行认为,当前,我国经济金融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国际上,世界经济增速“见顶回落”的可能性增加,全球范围内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情绪加剧,不确定性上升。在国内,经济运行周期性、结构性问题仍然存在,金融风险正在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和演进趋势。
一是重点领域风险仍然较高。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规模大,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压力较大,房地产市场风险可能在某些区域显现,并可能传导至金融机构。
二是重点机构和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增量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存量风险仍然比较突出。个别金融控股集团、农村金融机构风险可能暴露,互联网金融特别是网络借贷风险仍需关注,非法集资形势仍然复杂。
三是金融市场异常波动风险不容忽视。金融市场对外部冲击高度敏感,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储备稳定承压,金融市场之间的风险交叉传染可能性加大。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适时适度进行逆周期调节,既要充分考虑经济金融形势的新变化,做好预调微调,也要把握好度,坚决不搞“大水漫灌”。
第二,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效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打通金融资源配置到实体经济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形成经济金融良性循环。
第三,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继续加强预期引导,明确资管新规基本方向不动摇,引导金融机构稳妥有序确定整改计划,确保新旧业务平稳过渡。
第四,有效处置各类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加大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继续有序处置重点金融控股集团风险,着力化解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和金融腐败行为,健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严格股东监管,防范大股东把金融机构变成“提款机”。加强内控合规,防止出现“内鬼”,同时明确金融从业人员尽职免责的具体要求。
第五,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持续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清理整顿地方交易场所攻坚战,健全交易场所的准入和监管规则,促进存续的交易场所合法合规经营。继续大力整治交易场所违规开展业务,推动交易场所有序整合撤并,坚决依法关闭撤销严重违规、整改不力的交易场所,切实化解交易场所存量风险。
第六,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风险。切实防范跨境资本异常流动风险。加强对股市、债市、汇市的实时监测,阻断跨市场、跨区域、跨境风险传染,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共振。同时,主动做好预期管理。建立金融委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七,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尽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制定出台《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着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金融领域重点立法修法工作,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制度。积极探索以存款保险为平台,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
第八,务实推动改革开放。加大金融领域改革开放力度,确保已出台措施的具体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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