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德州银保监分局对山东临邑农商银行做出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山东临邑农商银行贷款“三查”不到位,德州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该行罚款50万元。
资料显示,山东临邑农商银行成立于2016年5月5日,前身为临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以下为处罚全文: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