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廊坊银行行长助理潘万洋、内审部门负责人刘娜任职资格获得批复。
批复显示,廊坊银保监分局根据相关规定,分别核准潘万洋、刘娜廊坊银行行长助理、内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据了解,潘万洋于2014年8月获批担任廊坊银行董事会秘书。
资料显示,廊坊银行前身是廊坊市商业银行,于2000年12月21日注册成立,2008年12月31日更为现名。
以下为批复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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