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想在退休后干出一番事业的信阳浉河区农信联社理事长,近几年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
早在去年,信阳市纪委官网曾披露,浉河区农信联社原理事长王某胜接受信阳市纪委监察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2月16日,关于王某胜犯罪的一审判决书在裁判文书网披露,其违法细节得以曝光。
案涉受贿以及违法放贷
判决书显示,2009年至2015年期间,王某胜利用担任浉河区农信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职务之便,在办理贷款、承揽工程、职务调动等事项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在其办公室非法收受阚某等4人给予现金共计61万元人民币。
不仅受贿,王某胜还为自己的堂弟违法放贷数千万。
2014年3月,王某胜的堂弟宁某与其他两人一起共同投资成立信阳欧亚汽车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城),由于资金不足,宁某在未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找得到王某胜欲从浉河区农信联社申请贷款2600万元。王某胜在明知汽车城未召开股东会,贷款未经过全体股东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职权,安排浉河区金牛山信用社主任孙某为该公司办理了2600万元贷款。
2015年6月2日,上述贷款发放,但还未过一个月的时间,汽车城股东得知此事,坚决反对宁某贷款的行为。宁某遂与王某胜商议,由宁某及其妻子成立亚太汽车管理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从浉河区农信联社申请2600万元贷款用于归还上述贷款。2015年7月7日,王某胜在明知亚太汽车管理公司是空壳公司,宁某公司提供的贷款资料均为虚假的情况下,再次安排金牛山信用社为宁某办理2600万元贷款。
退休之后好出路?
王某胜为何对宁某夫妇的贷款事宜如此上心?事实上,在王某胜心中,汽车城建设不仅是宁某夫妇的事情,也是王某胜在退休之后的“事业”。
王某胜表示,其在考察项目时,觉得汽车城项目不错,自己也投资入股了一部分,同意发放贷款,是想帮助汽车城加快建设进度。“我想在自己退休之后,能在汽车城干一番事业,为了建设汽车城,自己大概投资了1100万元左右。”
2015年8月20日,亚太汽车管理公司的贷款下发,也是在同月,王某胜退居二线。正当王某胜踌躇满志时,现实给了王某胜上了一课。
判决书显示,在贷款下发后,宁某夫妇经营的汽车城每况愈下,直到2016年年底,连在信用社贷款的利息都无法归还。已经无法置身事外的王某胜,眼看自己的“事业”将要终结,找到浉河区农信联社主任郑某,商议让金牛山信用社再给亚太汽车管理公司追加600万元贷款,用于归还前期贷款的利息,郑某表示同意。之后,王某胜与金牛山信用社主任孙某联系,用宁某司机的名义贷款,再用汽车城商铺租赁权质押,于2016年12月从金牛山信用社贷款600万元。
但汽车城始终没有盈利,2017年7月,600万元贷款用完之后,亚太汽车管理公司无力偿还利息,形成逾期,随后,浉河区农信联社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在判决书中,王某胜留有证言:“当时主要是想尽一切能力把汽车城救活,汽车城救活了就能把钱还上。至于贷款手续,我没有管它,符合形式就行,先把资金续上。没有想到后来汽车的状况每况愈下,2600万元钱没有还上,这600万元钱也还不上。”
2018年9月,王某胜因严重违法违纪被信阳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其受贿与违法放贷的事实再也无法掩盖。2019年7月,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并判处王某胜犯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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