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证监会官网获悉,12月19日,证监会同意萍乡农商银行定向发行不超过4亿股新股。
批复显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4亿股新股。
二、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据了解,萍乡农商银行拟以2元/股的价格发行4亿股股份,所募集8亿元资金中的一半用于置换不良资产。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