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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银行成金融科技公司投资热点

2019-12-21 17:25:27 中国经营网  秦玉芳
  本报记者 秦玉芳 广州报道

  近日,在美上市的金融科技开放平台信也科技对外宣称,已完成对福建海峡银行(以下简称“海峡银行”)的股权投资,认购该行2.81亿股新增股份。如股权交易完成后,信也科技将持有海峡银行4.99%的股权,进入该行主要股东之列。

  实际上,今年以来多家金融科技公司参股投资地方银行,多家金融科技公司通过直接参股银行或者参股银行旗下消费金融公司等形式与银行“联动”,并推进战略合作布局。

  业内分析认为,地方中小银行科技能力偏弱,在零售化、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地方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将会加快,尤其在数据、场景及技术等方面优势互补。从监管层面也鼓励地方银行引入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科技公司,以推动传统银行业务发展。

  信也科技将入股海峡银行

  12月16日晚间,在美上市的金融科技开放平台信也科技对外宣称,已完成对福建海峡银行的股权投资,认购该行2.81亿股新增股份。

  据上海新世纪资信发布的《海峡银行及其发行的18海峡银行01与19海峡银行01跟踪评级报告》(以下简称“《评级报告》”)显示,截至3月末,海峡银行前十大股东中持股占比超过5%的股东仅4家,分别为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4.87%、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占比10.28%、福州市马尾区财政局持股占比8.67%、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占比5.56%。

  如果此次股权交易完成后,信也科技持有海峡银行股份占比4.99%,将成为该行主要股东。

  对于上述股权交易的监管审批情况,海峡银行方面并未向《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明确回复。不过此前海峡银行已发布注册资本变更公告。

  海峡银行12月2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根据2018年定向发行股份方案实施结果,并经福建银保监局核准,该行于2019年11月29日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43.34亿元变更为56.34亿元。

  去年12月底,福建银保监局发布批复公告,同意海峡银行将定向募集不超过13亿股股份的定增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此轮海峡银行定增发行价格远低于每股净资产,且同时有对认购股份的企业处置风险资产的出资要求。

  海峡银行在披露的《定向发行说明书(申报稿)》中指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107.89亿元,每股净资产为2.49元;本次发行价格为1元/股;本次发行对象在认购股份前,须承诺每股另行出资1.49元用于协助公司处置风险资产,方可取得入股资格。

  《评级报告》指出,跟踪期内,海峡银行通过核销及转让等方式加大问题资产的处置力度,关注类贷款、不良贷款及逾期余额均有所下降,但该行展期、借新还旧贷款金额较大,仍面临资产质量下行压力。

  某不良资产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地方银行资产质量和资本压力普遍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投资带有购买不良资产附加条件的银行股权,更多的是出于战略布局考虑,看中银行的未来发展潜力或者本身可以有助于业务的发展。

  从银行层面来看,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受监管等因素影响,银行对目标企业的评估也更加审慎,除了补充资本外,定增主要也是为了下一步业务发展做准备,因此在战略投资者引进上更倾向于发展持续性好且有助力于银行战略发展的企业。

  信也科技透露,战略投资入股的同时,公司还将与海峡银行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围绕消费金融领域展开合作,以提高运营效率、扩大市场、改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并增强运营能力。

  《评级报告》指出,总体来看,海峡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机制仍处于初步建设阶段,仍需完善风险量化工具,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规范化建设;该行操作风险管理仍有较大上升空间,在指标量化和数据积累上仍存在一定不足。未来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其操作风险管理将面临较大压力。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熊启跃认为,通过股权投资,将有利于金融科技公司与银行达成深度的战略合作,尤其在数据互通、平台支持等方面,银行也可以借助金融科技公司的技术能力提升自身风险管控、产品研发等多方面能力。

  信也科技首席执行官章峰在美通社发文中指出,双方业务是高度互补的,此次投资和合作为双方提供了探索广泛合作的机会,有助于信也科技和海峡银行的业务拓展,巩固公司在金融机构服务领域的领先地位,加速公司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表示,目前来看,海峡银行主要看重科技公司在消费金融方面的资源积累以及大数据风控经验,此外,金融科技公司入股小银行有利于监管机构将非持牌机构纳入监管,降低整个金融科技行业违规操作的概率。

  地方银行与金融科技联姻加速

  实际上,不仅海峡银行,今年以来金融科技公司与银行的联姻加速。

  今年9月份,乐信集团通过旗下南昌亿分营销有限公司参股江西裕民银行。WeLab也宣布在港成立虚拟银行。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金融科技公司入股银行旗下消费金融公司。

  黑龙江银保监局5月份发布公告,核准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调整股权结构批复,度小满(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5亿元持股30%,成为第二大股东。内蒙古银保监局6月份也批复了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权调整申请,核准新增股东微梦创科网络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的股东资格。9月份,玖富数科也发布公告称,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入股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并将成为第二大股东。

  从入股投资情况来看,地方中小银行成为金融科技公司关注的“主阵地”。

  熊启跃认为,随着传统金融机构零售和数字化转型加剧,金融科技公司与银行业的业务越来越多的互补性,金融科技公司通过对银行或其所属子公司的战略投资,以实现深度合作、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而地方中小银行自身在金融科技能力上处于弱势,为了更好地提升科技能力支撑业务发展,银行也会让渡一部分股权给金融科技公司。“未来这将成为一大趋势,会有更多金融科技公司与地方银行通过股权联合。”

  熊启跃表示,相对于规模大的银行来说,同样规模的投资在地方中小银行持股的占比会更高,更容易实现在银行董事会的话语权,对推进深度和战略合作更加容易,因此金融科技公司对银行的股权投资更热衷于发展潜力较好的地方中小银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王刚也表示,地方的中小银行在金融科技方面较为薄弱,技术的支撑不够,发展零售业务在很多方面的能力欠缺,金融科技公司依托其科技能力优势入股银行,双方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呈现双赢的结果。

  除业务发展需求外,监管趋严也是金融科技公司加快入股持牌金融机构的重要原因。

  深圳银保监局局长李文红12月份在某公开活动中强调,信贷业务是金融科技应用重要领域,金融科技对信贷有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多重挑战。“从监管角度看,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只要是从事同类金融业务都应该取得法定的金融牌照。”

  本报记者王柯瑾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任编辑:马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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