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含山惠民村镇银行受到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含山惠民村镇银行受罚是因员工违规使用信贷资金入股,时任该行分管个贷业务的副行长洪黎明对该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马鞍山银保监分局根据相关规定,对该行罚款30万元,对洪黎明处以警告处罚。
资料显示,含山惠民村镇银行为吉林九台农商银行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78.51%,成立于2010年12月。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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