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浙江永康农商银行收到监管罚单。
处罚显示,浙江永康农商银行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员工违规保管经客户签章但关键条款空白的合同、承诺书等重要资料;贷款月末发放留存账户次月初收回,虚增存贷款;机构从业人员违规代客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金华监管分局对该行罚款165万元人民币。
资料显示,浙江永康农商银行成立于2010年10月21日,注册资本为7.04亿元。
以下为处罚原文: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