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一纸公告,引起业内广泛关注。
1月7日晚间,徽商银行(03698.HK)公告披露,董事会于1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参与发起设立商业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部分资产负债,以及根据一般性授权非公开发行内资股和H股股份的相关决议。
有媒体报道称,参与发起新设一家省级地方商业银行,是指入股新的包商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部分资产负债,是指收购现有包商银行的资产负债,很可能是四家异地分行。
徽商银行一位内部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早在数月前,行内就有此传言,可能会收购包商银行的四家异地分行并且入股新的包商银行,新的包商银行以后就只能在内蒙古当地经营了。
由于包商银行在徽商银行有较多的同业负债,去年上半年,“一开始并没有这样的方案,那时候主要是讨论如何收回的问题,后来觉得全部收回希望不大了。最终的方案也肯定是监管指引下各方协调而成的。”
若最终落实,此次处置进展对徽商银行而言,一方面,相当于突破了城商行异地展业限制,获得四家异地经营牌照,在此之前,徽商银行仅在南京一地有异地经营机构。但与此同时,包商银行过往经营混乱,不良高企,积累的风险比较多,未来新网点的经营能力也令人担忧。
1月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询问徽商银行方面,对方表示不予置评。
徽商银行公告还称,为减少参与上述交易对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快速有效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拟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一般性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本行内资股股份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其中内资股数量不超过17.35亿股,H股数量不超过6.95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11月29日,徽商银行发行永续债100亿元,票面利率4.9%,系首批城商行最大单永续债,且保险公司最终获配比例近30%。本次永续债发行完成后,以徽商银行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数据测算,一级资本充足率将提高1.25个百分点至10.46%,资本充足率将提高1.25个百分点至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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