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一起银行员工诈骗案件。
判决书显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间,岱岳农商银行员工吴某宁通过虚构“家人生病”、“周转贷款”等理由,诈骗15名同事钱款共计140万元。
吴某宁在诈骗后逃逸,并于2018年8月17日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截至案发,吴某宁尚未归还139万元。
吴某宁供述,所有诈骗得来款项均被其用于网络赌博,其中涉及“快选11”、“重庆时时彩”、“北京PK10”等票种。
2019年5月,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吴某宁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吴某宁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之后,吴某宁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被泰安市中级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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