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意见,各项监管指标优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小额贷款公司,经批准后,其融资余额可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的5倍,单户贷款余额上限上调为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且不超过1000万元。
参与疫情防控的小贷公司,经批准后可将融资杠杆从2倍提高到5倍。
2月13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适度放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杠杆。
具体是,各项监管指标优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小额贷款公司,经批准后,其融资余额可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的5倍,单户贷款余额上限上调为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且不超过1000万元。
其中,通过银行、小额再贷款公司及法人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方式融入资金的余额,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2倍;通过在沪深交易场所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融资工具融入资金的余额,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3倍。
当晚,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刘卫东对记者表示,该《意见》有几项突破,包括拓宽融资渠道,放开杠杆倍数,这对于整个行业是一个重大利好。此外,放开股东借款模式,使之小贷公司更加有效使用资金,降低再融资成本。
“这么多年来,小贷公司一直受于资本金的限制无法做大做强,其抗风险能力也相对较弱。这次允许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小额再贷款、法人股东借款等多种方式融入资金,最高杠杆可以达到5倍,是对行业的有力推动。”刘卫东说,这可让小贷公司更好的回归本源,特别是在此次疫情下更加有效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和“三农”用户共渡难关。
《意见》还提出,降低小额贷款和小额再贷款利率。
其中,支持粵科小贷、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公司等加大小额贷款和小额再贷款投放力度,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发放的贷款,以及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再贷款,年化综合实际利率下调5%-10%。
此外,对医疗器械、药品、医护用品制造等防疫必需行业的企业,安排专门团队对接,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放款。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和个人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用、延期或展期1-3个月、免除1-3个月罚息、完善续贷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从目前各地小贷监管来看,小贷融资杠杆最高为3倍。公开资料显示,重庆地区小贷公司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230%。湖南小贷公司的融资余额均最高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0%。
(责任编辑: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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