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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银保监局二十二条措施推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月18日,广东银保监局印发了《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推动复工复产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制定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发挥银行业保险业对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和促进作用。

  《通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1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提出的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已经进入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的重要判断,结合广东当前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稳定经济的实际,要求银行保险业一手抓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手抓企业金融纾困和稳定实体经济发展,总共提出了全力支持防疫和复工复产、金融纾困小微企业、服务稳定实体经济、落实主体责任和考核监督等四个方面共二十二条措施。

  《通知》全文体现了对中国银保监会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措施的细化,并对银行保险机构在抗击疫情过程中的良好经验做法予以总结推广,以典型经验带动和鼓励各机构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同时,对于部分银行机构在给予受疫情影响企业续贷或展期后,担心影响不良考核指标、监管问责等问题,及时回应了机构的诉求疑虑,彰显了监管部门的责任担当。

  具体内容包括:全力保障防疫重点企业的增产增贷需求,向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快速受理、快速审批、快速放款的信贷支持和涵盖新冠肺炎感染、安全生产风险的保险保障。明确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量增、价降、质优”要求,信贷规模只增不减,融资成本只降不升,授信条件只宽不严;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的占比。加大重点项目资金投放,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产业集群,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重;继续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支持农产品(000061,股吧)稳价保供;加大对外贸企业的综合性跨境金融服务支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争取各大银行总行和保险总公司对广东的政策支持等。

  《通知》体现出了“重实际、出实招、惠民生、求实效”四个特点:一是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既立足当前,要求各机构抓紧抓好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小微企业金融纾困等紧迫问题;也着眼全年,要求各机构围绕落实中央“六稳”的要求发力,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持广东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到两不误、相促进、管长远。《通知》体现了对广东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实现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构建“一带一核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乡村振兴和稳定外贸等重大战略的推动落地。二是银保联动、综合施策。通过增加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延后还款期限、提升信贷服务效率、扩大保障范围,提高理赔效率、宽延保险期限等方式,形成银行信贷和保险保障的合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鼓励银行积极发挥保险增信、降险功能,加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的推广力度,多渠道满足外贸企业的融资需求,稳定外贸发展。推动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办理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实施让利、金融租赁公司缓收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消费金融公司对受疫情影响人群可给予延期还款和息费减免等。三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忧。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贫困户和车主等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急人民之所急,解人民之所忧,积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分类施策、救急送暖。对于小微企业,要求各银行机构资金纾困要“能宽则宽、应续尽续”,各保险机构理赔服务要“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对于贫困户,要求进一步加大扶持信贷扶贫和保险保障力度。对于车主,明确疫情期间不因驾驶证和机动车年审过期未换证等因素影响车险赔付,不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时续保而上浮商车保费。鼓励保险机构使用电子手段开展自动续保业务。四是加强联动,形成合力。要求相关银行积极参与再贷款防疫企业名单制定工作,全力争取额度,用足用好政策,鼓励银行充分运用地方财政的专项基金,缓释贷款风险,推动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更好地结合。

  《通知》最后强调,银行保险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考核,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责任编辑: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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