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商业银行无法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但事实上,商业银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最主要的参与主体,即其债券持仓量是最大的,相应也具有最大的以国债期货对冲利率风险的需求。但是,商业银行未能进入2013年重启的国债期货市场,主要是受限于现有的制度法规和监管要求。
2月21日传来重磅消息,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
证监会表示,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可满足其风险管理需求,丰富投资产品类型,提升债券资产管理水平。同时,也有助于丰富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发挥跨部委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分批推进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第一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一直以来,商业银行无法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但事实上,商业银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最主要的参与主体,即其债券持仓量是最大的,相应也具有最大的以国债期货对冲利率风险的需求。但是,商业银行未能进入2013年重启的国债期货市场,主要是受限于现有的制度法规和监管要求。
2016年7月,原银监会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提出,由于国债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杠杆较高,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放大市场波动。前期推进过程中,已有相关部门对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业务持保留态度,建议进一步论证其风险和可行性。
“鉴于商业银行是持券大户,由于债市交易方向的趋同性很强,在做空对冲惯性下将会对期货价格构成重大冲击,就是所谓的‘尾巴摇狗’(tail wags the dog)的风险。”一位债券市场的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若未来商业银行允许进行国债期货业务,监管层或对相关开户、仓位等做出一定规定,避免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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