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发布了《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2019)》。本栏目连载该报告的重点内容,以供各界了解我国绿色金融在地方发展的最新进展。本文是连载第五篇,对市一级及县一级的绿色金融政策、标准及有关实践进行简要介绍和分析。
一、市级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构建
(一)综合性指导文件(包括总体方案、实施细则等)
我国政策体系是自上而下的,市级综合性指导文件是市级层面上绿色金融的纲领性文件,指导市级绿色金融具体实施。地级市发布综合性指导文件直接体现了省级对市级绿色金融的督促效果。
表1 各省所辖地级市绿色金融综合性文件情况
2019评价周期,四川省共有17个地级市发布绿色金融综合性指导文件。2018年1月18日四川省发布《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其中提及“积极推动各市(州)开展绿色金融示范区建设”。各地级市积极响应,纷纷出台综合指导文件指导绿色金融工作落地,逐步形成全省实践绿色金融的状态。
(二)专项指导文件
市级专项指导文件是市级层面上专门针对绿色金融某一特定领域发布的指导文件,在市级层面指导绿色金融某一特定领域工作的具体实施,规范绿色金融特定领域工作开展,促进该领域发展。发布机构主要是各地人行支行、环保局及相关监管部门(银监局、保监局或证监局)。
表2 各省所辖地级市绿色金融专项文件情况
二、县级综合性指导文件发布情况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单元。在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及加快转型升级、共建生态文明的关键阶段,促进县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十分重要。而县级综合性指导文件的发布情况,直接说明当地绿色金融政策下沉落地的具体情况。
表3 各省所辖县级地区绿色金融综合性文件情况
三、地级市与市场主体开展战略合作、达成合作协议的情况
各地政府与市场主体开展战略合作、达成协议对当地绿色金融发展起到强有力的助推作用。
表4 各省所辖地级市政府与市场主体开展战略合作、达成合作协议的情况
由于绿色信贷在各地仍是绿色金融的主力,因此参与绿色金融合作的市场主体主要为商业银行,如兴业银行(601166,股吧)、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随着绿色金融多个专项领域的发展,证券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与各省的合作过程中,对于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工作也比较积极。除此之外,一些业务涉及绿色产业的实业公司同样与地方政府展开相关合作,如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和中国铝业(601600,股吧)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二者将围绕绿色金融、商务商贸、绿色产业等领域广泛开展战略合作。
作者:
马庆华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指导:
王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是国内首家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为目标的开放型、国际化的研究院,2016 年 9 月由天风证券公司捐赠设立。研究院前身为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于 2011 年 9 月,研究方向包括绿色金融、气候金融、能源金融和健康金融。绿金院是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常务理事单位,并与财政部建立了部委共建学术伙伴关系。绿金院以营造富有绿色金融精神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氛围为己任,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世界领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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