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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保监局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出台政策:支持做好金融支持春耕备耕,加快恢复农业生产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疫情防控同时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和调节的决策部署,浙江银保监局出台7项举措,全力做好金融支持春耕备耕工作,加快恢复农业生产,助力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保障农业生产信贷投入,加快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复工复产。要求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抓紧摸排粮油菜和肉蛋奶等生活物资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种养殖户、农业企业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复工复产情况,摸清生产计划和相应资金需求,实行清单式精准分类管理,及时统筹做好信贷安排,确保信贷资金能第一时间发放到位。对春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农用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粮油加工、生鲜乳加工、畜禽屠宰和其他农产品(000061,股吧)加工、流通、运输等涉及民生保障的企业,优先满足信贷资金需求,鼓励减免息费。

  二、提升服务效能,全力对接春耕备耕农业生产资金需求。要求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专项信贷资金,服务春耕备耕。重点做好对粮食生产、农资调度、农机购置等“米袋子”“菜篮子”工程的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规模种粮大户的粮食生产贷款,落实好优惠利率、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等要求。要求辖内农商行切实发挥农户小额普惠贷款的政策优势,加大春耕备耕期间农户小额普惠贷款投放力度;切实落实规模种粮补贴代发工作,大力推广补贴收益权质押类信贷产品。

  三、开辟绿色通道,抓紧落实春茶采摘资金投放。要求产茶地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强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联系,加紧落实春茶采摘资金投放,尤其是对浙南地区已达到采摘标准的茶园,要大力推进快贷快审、特事特办,保证贷款迅速到位。对茶叶种植、管护、采摘等人力物力投入环节以及加工、收购环节的信贷资金需求,包括对于劳务支出方面的资金缺口,要第一时间做好信贷资金审批发放工作。

  四、强化金融创新,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落实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措施,围绕浙江省生猪稳产保供目标,做好信贷政策倾斜,主动对接各地生猪复养要求,确保信贷资金优先力度;加快应用推广“活体抵押贷款”业务,用好银保合作机制和省畜牧智慧云平台资源,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建立健全生猪产业贷款尽职免责等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助力生猪稳产保供。对省内家禽养殖龙头企业和定点屠宰企业收购本省活禽、省内乳品收购加工企业收购省内奶农投售合格生鲜牛奶等符合政策导向的收购行为,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保障市场供应。

  五、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保障水平。要求保险机构扩大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对水稻、小麦等基础农产品,提高小农户保险投保率,实现愿保尽保;主动对接大型现代化规模猪场、家禽养殖龙头企业,积极做好畜禽养殖保险。加快产品创新,积极对接疫情期间农户保障新需求。及时开展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叶菜价格指数保险等险种,切实保障农产品供给;加快探索开展收入保险,保障农户因疫情期间务农人员短缺、生产资料短缺和价格波动等因素造成的收入损失风险。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稳步拓展涉农责任险、短期意外险等涉农保险业务和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一揽子综合保险,切实保护农户生产信心和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和“菜篮子”供应。

  六、完善线上办贷,提高浙江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使用覆盖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运用浙江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线上服务功能,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广泛引导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加工流通企业通过“浙里办”APP的“浙里掌上贷”服务在线申请贷款。依托平台查询企业的相关信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加快推进线上服务的制度和技术创新,丰富线上贷款品种,优化业务流程,完善认证功能,改进远程办理模式。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线上融资服务专项工作机制,指定专人全流程跟踪,确保每笔融资申请均有落实。

  七、聚焦重点人群,做好低收入农户的春季生产金融帮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精准扶贫,坚决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求,切实减轻低收入农户负担;加大帮扶力度,强化信贷支持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探索农业订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和农村资产受托融资,切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作用,将低收入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体系,切实发挥金融扶贫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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