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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 山东或推国有金融机构上市

2020-02-29 17:29:00 中国经营网  柴刚

  2月21日,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银行”)发布《关于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进展公告》,显示这一全国首家在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城市商业银行,自2018年开始启动转板A股IPO并被受理。《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获悉,齐鲁银行IPO程序目前正在推进中。

  而在不久前,山东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内容涉及优化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格局、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等14项重点改革措施。《实施意见》明确,山东在2020年底前,各级政府授权本级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初步建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到2022年底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全面理顺,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全面优化。山东省政府解读称,此举是“完善我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作出的具体部署”。

  2月26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山东财经大学教授、当代金融研究所所长陈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山东省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是其所属金融企业回归主业的需要,其中备受关注的是,要求“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金融机构改制上市”。

  有着如此“幸运”的山东金融机构,将不仅仅是齐鲁银行。

  推国有金融机构改制上市

  山东省财政厅提供的资料显示,《实施意见》内容涉及优化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格局、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等14项措施。记者注意到,在“优化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格局”一项中,要求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比重,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对关系全省金融安全稳定的骨干金融机构,保持国有金融资本足够的控制力和主导作用;对处于竞争领域的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积极引入各类资本,国有金融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

  “其中亮点之一,是推进国有金融机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金融机构改制上市。”陈华坦言。

  山东多名金融界人士认为,《实施意见》出台或利于齐鲁银行等诸多金融机构。公开资料显示,1996年6月,齐鲁银行成立于山东济南,2015年6月29日挂牌新三板,成为国内首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城商行,2018年11月9日,齐鲁银行发布公告,该行向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同样,总部地处济南的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地政府也曾对其提出上市要求。金融界人士介绍,包括上述两家银行在内,山东国有金融机构此前上市之路颇为曲折。而“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一项明确,对骨干金融机构,打造与其功能分类相适应的金融投资运营公司;深化城商行、农商行改革, 发挥国有金融资本引领作用,鼓励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

  在陈华看来,山东省委、省政府此举措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实施意见》显示,山东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授权同级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并对相关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受收益等出资人权利。陈华解释,这意味着各级财政部门可分类分企管理国有金融资本。《实施意见》明确,对省属一级金融企业,由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授权直接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对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省属企业再出资的国有金融资本,维持现有管理体制不变,由出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执行财政部门确定的统一管理制度;从市县层面看,市县级财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直接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金融机构,也可以委托其他部门、机构管理。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经营绩效管理、国有金融机构薪酬管理、国有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管理等改革措施。

  记者获悉,山东省该举措将健全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制度体系。届时,山东省将规范国有金融机构及其重点子公司设立、改制重组、增资扩股、合并分立、无偿划转、上市发行等国有股权变动和确认行为。

  布局全面优化

  在陈华看来,山东省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是金融企业回归主业的需要。他分析称,金融企业是一个特殊行业,最大的特点是经营风险,且风险可跨行业、跨国交叉传染扩散,要求对金融企业实行严格的管制,如持牌经营、高管任职资格、营业地点、经营内容等进行高度管理。《实施意见》内容印证提出,2020年底前,山东各级政府授权本级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初步建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2022年底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全面理顺,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全面优化。

  上述金融界人士介绍,山东省《实施意见》出台的大背景,是金融企业现状不乐观。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加强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应该由一个部门集中统一行使,不能九龙治水、各管一摊;要对国有金融资本实行统一授权管理,强化国有产权全流程监管。2018年6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25号),对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明确授权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并要求各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切实提升国有金融资本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山东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截至2018年末,山东全省国有金融企业361户,资产总额4.67万亿元,所有者权益5236.28亿元。该负责人也坦言,与此同时,山东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仍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如国有金融企业资本一定程度上存在“九龙治水”、多头管理问题,而国有金融机构整体实力不强、部分国有金融企业经营状况不佳、金融风险隐患等诸多问题,也不容忽视。

  2019年12月16日、20日,山东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山东省委常委会第164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实施意见》,2020年2月8日印发实施。上述山东省财政厅负责人解释,《实施意见》符合山东省情实际、强化激励约束,并提出建立山东省国有金融机构管理名录、实行重大事项报告等创新性措施。该人士亦坦言,该举措明确了防范风险的压力,既压实国有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防止国有金融资本流失,又相对维持金融机构国有法人股权关系稳定,注重兼顾各方权益,避免引发次生风险。陈华建议,山东国有金融资本改革要处理好风险与活力的关系、风险与收益的关系、严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平衡、大金融企业与小金融企业的关系等。他认为,山东财政作为统一的出资人对国有金融资本进行管理,如果监管太宽容,或现风险外溢,如监管太严,或致使金融企业火力不足。

  “提高运行效率,或将是山东国有金融资本面临的一个最现实问题。”陈华直言。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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