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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合同从贵州贞丰农商银行骗贷1500万,旅行社老板获刑4年

2020-03-02 14:23:22 和讯银行  南墙

  凭借一份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框架和虚假合同,旅行社竟能从银行骗走上千万贷款。

假合同从贵州贞丰农商银行骗贷1500万,旅行社老板获刑4年

  日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一份刑事判决书。在这份判决书中,法院认定贵州凤凰假期国际旅行社(简称凤凰旅行社)法人代表宫某莹因骗取贷款罪获刑五年。

  判决书显示,2005年6月,凤凰旅行社成立之后,宫某莹与安顺汇源融资担保公司(简称汇源担保公司)负责人程某共谋,由汇源融资担保公司作虚假担保,以凤凰旅行社与投资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作为贷款用途,虚构“贞丰县者相镇旅游综合体”投资项目,并伪造投资500万元的相关票据。同时,宫某莹伪造凤凰旅行社与建材公司购买建材的购销合同,伪造与建筑工程公司建设者相镇旅游综合体项目的施工合同等系列虚假资料。

  用这些虚假资料宫某莹从贞丰农商银行骗取贷款1500万元。

  资料显示,合作框架协议相当于缔约协议,表示双方意向合作的文件,如果协议条文概况笼统,未就合同的标的、价款、履行方式等具体合同条款达成合意,则不产生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效力。

  凭借一份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框架协议”和一系列配套的虚假合同,宫某莹成功的塑造出了凤凰旅行社欲在贞丰县大搞旅游热潮的投资商形象。

  2014年9月26日,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凤凰旅行社以上述虚假资料向贵州贞丰农商银行申请贷款1500万元,贷款利率为8.8%。同年10月31日,贞丰农商银行根据贷款资料向宫某莹发放该笔贷款。

  宫某莹取得贷款之后,马上进行了瓜分。先是以凤凰旅行社名义挪用440万元投资重庆某啤酒公司;之后由共谋骗贷人程某的母亲以一家养殖公司挪用750万元,正是这笔贷款的一半金额;剩余贷款均被凤凰旅行社用于偿还债务。“贞丰县者相镇旅游综合体”的期盼随之成为泡影。

  支持自身区县发展实体经济,通过旅游带动乡镇人民收入是农商银行贷款业务应有之意,但是这一次贷款不仅没有让老百姓(603883,股吧)得到真正的实惠,而且本息也都打了水漂。

  判决书显示,2014年至2016年底,宫某莹共计归还本息280余万元。眼看自己要被诉诸法律,宫某莹积极展开自救。2016年12月15日,宫某莹与贵州贞丰农商银行协商,并达成还款协议。

  协议约定,凤凰旅行社、宫某莹、汇源担保公司等自愿承担贵州贞丰农商银行借款本金1500万元以及从2016年7月1日起按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利息、复息、罚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约定此款于2017年12月31日前清偿完毕。

  这份还款协议为宫某莹争取了少许自由时光。还款期限一拖再拖,至案发审理期间,宫某莹等人共计偿还贷款本息444.93万元,剩余未偿还本息共计1055.07万元。

  贞丰农商银行最终将宫某莹等人告上法庭,宫某莹骗取贷款案案发。

  贞丰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9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凤凰旅行社和宫某莹犯骗取贷款罪,对宫某莹处以5年有期徒刑,罚款50万元,对凤凰旅行社处以罚款300万元。之后宫某莹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部分事实认定不清,改判宫某莹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责任编辑:李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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