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600016,股吧)日前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中国人民银行在2019年12月28日发布公告(〔2019〕第30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启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的转换工作。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表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如期启动。
此前,民生银行于2月29日上午分别在网站和手机银行渠道发布了《关于零售客户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定价模式的公告》和《关于对公客户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工作的公告》,明确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相关办法。
“本次转换工作将按照人民银行30号公告要求,积极推动LPR在我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上的运用,贯彻落实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相关工作。”民生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转换工作将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借助多种渠道通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协商约定定价基准转换具体事项,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
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为切实保障客户身体健康,除营业网点柜台办理外,民生银行还为客户提供上门服务、远程面签、网银和手机银行线上签约等渠道办理相关业务。其中,网银和手机银行线上签约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相比贷款基准利率,LPR的市场化程度更高,更能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目前,民生银行新发放贷款已全面推广应用LPR,此次对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进行定价基准转换,将使更多客户享受到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成果,贷款定价更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有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
民生银行表示,接下来该行将按照人民银行公告内容,稳妥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敬请广大客户关注。详情可咨询民生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8或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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