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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福建省10家银行受罚共计359.1万元

2020-03-10 17:04:59 和讯银行 

  近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官网获悉,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福建省10家银行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10家银行受罚是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根据相关规定,对10家银行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罚款总额共计359.1万元

  10家银行分别为:福建罗源汇融村镇银行,福建永春漳农商村镇银行,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南靖中成村镇银行,福建新罗晋农商村镇银行,福建德化成功村镇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福建闽侯民本村镇银行,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晋农商村镇银行,福建连江恒欣村镇银行。

  以下为处罚原文: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福建省10家银行受罚共计359.1万元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福建省10家银行受罚共计359.1万元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福建省10家银行受罚共计359.1万元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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