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吕梁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直指中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发放贷款;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处罚显示,中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在违规发放贷款;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四十六条、四十八条规定,吕梁银保监分局决定,对该行罚款70万元人民币。
同时,受到处罚的还有中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李长宏、张成生、惠海龙、杨俊考、郭晓娟、张瑜、韩玉明、崔志红、任成星、雷应保、张红信、刘玉全、冯建明13人,他们对中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在违规发放贷款;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吕梁银保监分局决定,对李长宏、张成生、惠海龙、张瑜、韩玉明、崔志红、任成星、张红信、刘玉全、冯建明分别予以警告,对郭晓娟、雷应保、杨俊考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资料显示,中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1994年03月11日,注册资本0.33亿元。
以下为处罚全文:

(责任编辑:曹言言 HA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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