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丹东银保监分局连发6份行政处罚,直指丹东福汇村镇银行多项违规行为。
处罚显示,丹东福汇村镇银行存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吸收存款、违规发放贷款、贷款分类不准确以及违反股权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丹东银保监分局决定,对该行罚款200万元人民币。
同时,受到处罚的还有丹东福汇村镇银行员工林斌、韩玉红、曾明照、刘黎晖、夏笠,他们对丹东福汇村镇银行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丹东银保监分局决定,林斌、韩玉红、曾明照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刘黎晖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5年,夏笠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年。
资料显示,丹东福汇村镇银行成立于2014年5月7日,由丹东银行发起设立的国家正式银行机构。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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