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据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对深圳市2019年12月31日前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年检。创业投资企业应当于5月8日前完成年检工作,以确保能够及时享受税收优惠、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或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等扶持政策。
此次年检重点检查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是否规范运作,包括是否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被采取监管措施、被立案调查或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是否涉嫌非法集资、二级市场投资和债券投资等违规行为,是否已落实“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及时向备案管理部门报告等要求。
据了解,为促进早期天使投资健康发展,推动扶持天使投资发展有关政策的落地实施,今年新增天使投资人备案,并拟在后续年度开展备案天使投资人年检工作。根据国发53号文,天使投资是指除被投资企业职员及其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以外的个人以其自有资金直接开展的创业投资活动
同时,《通知》表明,为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收优惠政策效果跟踪统计,并配合财税部门依法开展税收征管和后续管理工作,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备案年检合格后,可通过“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拟新申报税收优惠有关信息。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应符合《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 55号,以下简称财税55号文)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创业投资企业的管理规范,并按照《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并通过年检。
国家发改委和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对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运作情况及享受税收政策资格情况进行抽查,对提供虚假材料、违规享受税收政策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人商财税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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