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绥化银保监分局连发3份行政处罚,直指绥棱农商银行股权质押不符合监管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显示,绥棱农商银行因股权质押不符合监管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绥化银保监分局决定,对该行罚款30万元人民币。
同时,受到处罚的还有绥棱农商银行孙福兴、郑大伟,他们对绥棱农商行股权质押不符合监管要求负直接责任,绥化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孙福兴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郑大伟给以警告。
资料显示,绥棱农商银行成立于2015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1.996亿元。
以下是处罚原文: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