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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长尾” 银行密集布局消费金融市场

2020-05-06 12:22:16 中国经营报  王柯瑾

  近期,银行设立消费金融子公司再受关注。

  4月24日,江阴银行(002807,股吧)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已全票通过拟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据悉,今年以来,光大银行(601818,股吧)控股子公司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重庆农商行参与出资的重庆小米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均已获批。

  《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过去由于监管及其他限制,大中型银行并没有全部涉足该领域牌照。近年来,由于消费金融市场的火爆,不少行业巨头纷纷抢占布局,申请消费金融牌照。

  截至2020年4月,记者统计共有25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其中银行控股的有18家,主要为城商行。2020年是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第10年,消费金融行业或将迎来新的竞争格局。

  零售转型的选择

  4月24日,江阴银行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同时披露,该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提案。

  关于设立消费金融子公司的相关情况,记者联系到江阴银行,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仅只是董事会通过议案,还没有具体时间表。”

  而接近江阴银行的人士向记者表示:“这是该行零售银行转型的举措之一。”

  记者注意到,江阴银行在年报中表示,2019年该行纵深推进零售转型,重新划分母公司部门职能和业务边界,特色化管理消费信贷,自上而下树立“大零售”理念。

  从江阴银行2019年报看,该行营收构成中,利息净收入为24.72亿元,占营收的比重为72.6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2.91%,投资收益占比21.76%。在利息收入中,来自对公贷款的利息收入占比53.97%,来自个人贷款的利息收入占比11.17%。2019年,江阴银行个人贷款利息收入的增幅达到32.45%,远高于对公贷款利息收入6.94%的增幅。且2019年末,该行普惠型贷款增速、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个人类贷款增速分别高于全行贷款增速2.9、1.4、28.6个百分点。

  根据《2019年中国消费金融年度报告》显示,2010~2018年的9年间,消费贷款规模实现4倍增长;消费贷款占总贷款余额比重逐年上升,由2010年23%增至2018年35%。截至2019年9月末,消费贷款高达13.34万亿元。

  今年1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发布的《2019中国消费信贷市场研究》认为,今年消费金融市场将迎来行业拐点,牌照、场景、技术已经成为市场竞争的三大利器。

  今年以来,光大银行与中青旅(600138,股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获监管批复同意筹建;重庆农商行与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等相关方共同出资设立的重庆小米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也获得了监管的批复。

  “消费金融公司牌照较少,本身就很值钱。”关于银行参与消费金融子公司设立的情况,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表示,“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互联网公司合作,其实较难获得后者的核心技术支持,更多的是资金批发的生意。而消费金融公司股权如果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共同持股的情况下,更容易获得后者的流量、人力和技术等资源支持。”

  城商行为主力 巨头加码入局

  据统计,截至2020年4月,共有25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银行控股的有18家。其中国有大行2家、股份行3家、城商行有13家。

  关于银行布局消费金融牌照的原因,兴业研究首席金融行业分析师孔祥告诉记者:“消费金融公司ROE普遍在20%以上,对银行来说,可以是新增获利点。全牌照经营也是银行普遍追求的目标。”

  从经营内容来看,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向个人发放信用贷款,用于消费性需求,这与传统的银行消费贷款、信用卡业务高度重合。而对于根植于地方的城商行而言,在经营范围和客源都有一定局限性的基础上,如何处理子公司与母行业务间的竞合关系?

  孔祥认为:“在客群定位上,消金公司与银行消费金融、信用卡等业务实际上是错位发展的。银行信用卡和消费贷等属于银行表内业务,客户风险较低。相比银行客户,消费金融公司客群质量更加下沉,比如,一些现金流不太稳定,没有社保、公积金等客群较难在银行申请信用卡,有可能去消费金融公司申请消费贷。消费金融公司的产品风险相对较高,同时收益也较高。”

  对于新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王诗强认为,组织架构刚刚搭建,很多管理人员都是最近一两年新配置的,整体技术实力不强,风控模型不完善,也没有大量客户积累,市场抗风险能力有限。因此,需要提高反欺诈水平,风控模型要慢慢经过市场考研,不应该急功近利,以免被骗贷集团套路。

  在孔祥看来,设立独立的消费金融子公司,对银行而言也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设立子公司本质上是风险隔离的一种手段,因此,银行需要在多方面做好风险评估准备;第二,消费金融子公司设立过程中,可能需要引入产业股东,对股东的甄别挑选需审慎;第三,消费金融要有设计合理的场景及业务模式、风控系统;第四,子公司是否需要持续增资等都是银行作为母行后续需要考虑的问题。”

  日前,在建行2019年业绩发布会上,关于建行是否在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消息受到关注。建行副行长纪志宏回应称:“建设银行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是战略上的安排,已经筹划了一段时间。”纪志宏指出,消费信贷的长期前景非常广阔,中国几个大型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占比普遍偏低,建行将会继续在这些方面加强探索,扩大消费金融覆盖的范围。

  “大行做起来更有优势,具有广泛的客户基础、较低的负债成本以及强大的风控能力等。”一位城商行管理人士表示。

  孔祥认为:“大行有低成本负债和客户分布广等先天优势。在消费金融行业目前还在扩张情况下,预计大行参与不会产生很强的挤出效应。”

  

(责任编辑:马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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