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获悉,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进一步加强同级监督,该组制定了对党委(党组)及其成员的同级监督清单。党的十九大以来,已与人民银行党委、外汇局党组班子成员开展3轮“一对一”谈心谈话,专题沟通近百次。
据该组有关负责人介绍,系统内一些单位纪委书记对如何督促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足,一些单位的党委班子成员对哪些方面需要听取纪委意见存在模糊地带。针对这些问题,结合人民银行、外汇局的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同级监督清单,实化细化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规范行使权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等17项内容,为实施同级监督提供了重要抓手,也为下级纪委开展工作提供了有效参考。
同时,该组还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民主生活会、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手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多提醒,防止小问题拖大、大问题难返,破解同级监督特别是一把手监督难题。
下一步,该组将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贯通派驻监督与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组织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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