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公告,批复同意中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从3亿元增资至7亿元。增资4亿后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不涉及引入新出资人。
批复显示:
《中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中信消金〔2020〕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将注册资本从3亿元人民币增资至7亿元人民币。
二、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后,你公司的股东构成、注册资本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一)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人民币2.457亿元,出资比例35.1%;
(二)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金额人民币2.443亿元,出资比例34.9%;
(三)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人民币2.1亿元,出资比例30%。
三、你公司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将有关变更情况报送我局。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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