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小银行股东股权治理工作,银保监会监管趋严。
近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商银行关于审核持股5%以上企业法人股东资格的请示未获核准。
公告显示,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第四条和《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内蒙古银保监局经审核,不予核准内蒙古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股东资格。
据了解,金谷农商银行前身是呼市城郊联社,历经农合行和农商行两次体制改革,2014年6月改制成为现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至2019年末,金谷农商银行资产总额688.29亿元,负债总额628.59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7.66亿元,净利润4.11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末,内蒙古裕丰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金谷农商银行股权比例为5%。
据天眼查消息,内蒙古裕丰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注册资本8000万元,实际控制8家公司。
其中,内蒙古裕丰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内蒙古天润祥农产品(000061,股吧)经销公司股权比例为51%,而内蒙古天润祥农产品经销公司持有金谷农商银行0.79%股权。
折合计算,内蒙古裕丰房地产开发公司合计持有金谷农商银行5.4%的股权。
以下为批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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