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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来了!鼓励银行放贷且延期 或将撬动1万亿小微信用贷款

2020-06-03 10:47:05 经济观察网  胡艳明

  何为“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句表述引发市场关注——“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

  市场研究人士就如何创新可以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有诸多分析,6月初,新型货币政策工具会问世。

  2020年6月1日,人民银行等部委连续发布三个重磅文件:《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20〕12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发〔2020〕122号,以下简称“《延期还本付息通知》”)、《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银发〔2020〕123号)。

  央行公布了官方解释:再创设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一个是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以下简称“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另一个是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进一步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持续增强服务中小微企业政策的针对性和含金量。

  对于两项货币政策工具的创新,华创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张瑜认为,购买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本质是央行“无息再贷款”,信用贷款收益和坏账风险仍属银行本身,本质并未出表;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激励本质是央行“再贷款”,对延期贷款,央行将通过再贷款资金给予本金的1%作为奖励。

  除了创新货币政策工具,央行等八部门联合推出的《指导意见》对金融机构如何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提出多项量化目标要求;同时,为保障金融机构落实监管要求,《指导意见》提出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的诸多政策。

  张瑜认为,一系列政策不仅仅是在于创新货币政策工具解决小微贷款难题,更重要的是通过设立量价目标,统一全资本市场方向,多方位调整监管机制,一改以往小微金融政策“有惩无奖”的问题,进一步疏导货币政策“水渠”,突破小微金融长期以来“最后一公里”的瓶颈。

  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

  何为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官方解释:《信用贷款支持通知》明确,自2020年6月1日起,央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季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最新央行评级1级至5级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民营银行。购买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贷款期限不少于6个月。

  也就是说,央行提供资金,允许银行向无担保、无抵押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让他们获得贷款。

  资金来源:央行将提供4000亿元再贷款资金,通过特定目的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合同的方式,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优惠资金支持。

  操作对象:最近一个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为1-5级的地方法人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民营银行)可申请信用贷款支持计划。

  按照2019年底央行公布的《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分析》,符合条件的银行约2237家。

  购买方式:购买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贷款期限不少于6个月。

  国泰君安银行业分析师郭昶皓表示,从方式看,表现出三大特征:本次流动性投放采用了购买小微贷款这一创新工具,是历史上首次使用;交易对手是地方法人银行,即以地方城商行、农商行为主,支持中小银行的政策目的明显;购买资产是新发放的信用贷款,即将流动性获取与小微贷款投放挂钩,尤其鼓励不借助抵押品的信用贷。

  与抵押贷款不同,信用贷款此前在银行贷款占比较低。央行指出:“目前中小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占比只有8%左右。”

  据此,兴业研究估算,2019年全年主要金融机构新发放小微贷款3.6万亿,2019年新发放小微信用贷款的规模约2880亿。按照40%的比例计算,4000亿再贷款可撬动的小微信用贷款规模为1万亿。由此来看,在新工具的支持下,2020年小微信用贷款规模有望快速增长。

  后续处置:央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购买贷款后,委托放贷银行管理,购买部分的贷款利息由放贷银行收取,坏账损失也由放贷银行承担。购买贷款的资金,放贷银行应于购买之日起满一年时按原金额返还。

  郭昶皓认为,这种方式类似于央行进行了一次4000亿规模的一年期逆回购,即央行以小微贷款类比抵押品,向地方中小银行投放了4000亿一年期基础货币。一年后对购买贷款的权属、以及央行是否续作等问题尚待明确。

  但是,与逆回购、再贷款等方式不同的是,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的资金成本可能为0%。“新工具相当于央行提供零息贷款给银行进行小微信用贷款投放,银行的收益、风险、资本占用机制均没有变化,只是资金成本有降低。”中泰证券银行业分析师戴志锋表示。

  天风证券银行业分析师廖志明认为,尽管小微信用贷款风险较高,银行承担贷款风险,但由于资金成本为0,政策对这类贷款进行了一定补偿。若按2.5%的利率计算,给0利率的4000亿资金一年相当于补偿100亿元,信用风险补偿比例约1%。与地方法人延期还本付息补偿比例一致。

  除了在成本方面的优势,兴业研究分析团队认为,虽然传统的再贷款工具也能够直达实体经济,但与再贷款相比,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有其独特的优势:有一定的期限错配空间。该计划可以购买6个月以上的贷款,但资金的返还时间是1年之后。如果购买地方法人银行期限在6个月以上,但不到1年的贷款,将存在一定的期限错配,可能间接增厚地方法人银行的贷款收益。

  而且,精准剑指信用贷款。由于小微企业经营风险较大,商业银行倾向于要求小微企业提供抵押品。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仅购买小微企业信用贷款。

  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

  此前,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写上延期。”

  何为延期支持工具,《延期还本付息通知》提出,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即“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的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企业申请,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妥善写上安排相应担保要求。对于这部分贷款的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

  同时,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也就是说,中小微企业暂时还不起贷款了,可以延期还本付息,直到2021年3月31日;为了让放出贷款的银行延缓要求企业还贷,央行拿出400亿元激励资金,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允许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款。

  资金来源:再贷款,额度为400亿。

  操作对象: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民营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操作方式:通过特定目的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利率互换协议的方式,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激励。通过SPV的安排,可以将央行有效隔离在信用风险之外。

  央行指出“激励资金约为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的1%”。预计可以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约3.7万亿元,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还本付息压力。

  兴业研究团队指出,利率互换中,央行支付的利率可能设置为贷款实际执行利率加100bp,以保障地方法人银行稳定获得延期本金1%的激励。之所以采用利率互换的形式,可能是由于利率互换可以使央行提供的激励规模与延期贷款的本金规模、期限、付息期和利率重置时点等精准匹配,灵活性更强。

  在张瑜看来,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意在保住经济有生力量,并特别突出要通过稳企业来实现稳就业,同时缓和了银行的不良风险,只要普惠小微企业在申请延期的同时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银行即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息进行延期。

  对支持小微企业提出量化要求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期限再延长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银行敢贷、愿贷、能贷,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利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精准性。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促进涉企信用信息共享。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加强监管,防止资金“空转”套利,打击恶意逃废债。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共生共荣,鼓励银行合理让利。为保市场主体,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上述目标在知道《意见》中均有明确的政策安排。《意见》对金融机构如何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提出多项量化目标要求,比如:

    全国性银行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

  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在6月底前把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商业银行要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等等。

  另外,为保障金融机构落实监管要求,《意见》提出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的诸多政策,如:

  将主要银行贷款利率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点差纳入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密切监测中小银行贷款点差变化。

  推动修订商业银行法,研究修改商业银行贷款应当提供担保的规定,便利小微企业获得信贷。

   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继续实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户数“两增”要求。

   进一步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修改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弱化国有金融企业绩效考核中对利润增长的要求。

  将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情况挂钩等。

  张瑜认为,综合来看,本次政策重拳出击,量价目标并未有过多加码,重在强化政策落地实效。一系列政策不仅仅是在于创新货币政策工具解决小微贷款难题(毕竟此两项政策仅针对地方法人银行),更重要的是通过设立量价目标,统一全资本市场方向,多方位调整监管机制,一改以往小微金融政策“有惩无奖”的问题,进一步疏导货币政策“水渠”,突破小微金融长期以来“最后一公里”的瓶颈,企业流动性进一步改善可期。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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