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天眼讯,月11日晚,上市公司浙商银行披露诉讼公告,因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纠纷,于2020年6月2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于6月2日收到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
公告显示,浙商银行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9.8亿元及截至2020年2月19日的应付利息6521万元,共计20.45亿元。
企查查数据显示,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北大方正集团的大股东,持股比例达70%。而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则为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北大方正集团持有其30%的股权。
浙商银行一纸诉状,同时告上了北大方正集团的大股东和子公司,这究竟是为何?
2018年7月25日,浙商银行与北大方正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北大方正向本公司借款20亿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7月25日起至2020年7月24日止,年利率为7.8%。同时,浙商银行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其控股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这两家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目前,北大方正仅仅归还浙商银行本金2000万元,利息偿付至2019年9月20日,2019年四季度的利息未正常支付。
更为重要的是,在去年底,也就是2019年12月,北大方正的债券开始出现了违约。北大方正“19方正SCP002”超短融债券不能按期偿付本息,成为了北大方正集团首只违约的债券。
然而,2020年2月,方正集团收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即北京银行(601169,股吧)申请对方正集团进行重整,并认为方正集团明显不具备清偿即将到期债务的能力。至此,这个体量超过3600亿元,背靠北京大学的中国最大校企,正式进入重整。
北大方正集团进入破产重组程序,所以指望它还款20亿明显不太现实,这时候签订过履约担保责任的大股东北大资产和子公司北大资源自然就该履行担保责任。浙商银行分别向这两家公司送达了《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
但这两家公司均未履行担保义务,于是,浙商银行便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
网贷天眼综合新浪财经、中国基金报、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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