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保监局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设立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

  印发《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从2020年7月份起设立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对合作银行按照协议投放的普惠金融贷款发生逾期或欠息的,对贷款未偿还本金不超过80%部分予以补偿。风险补偿基金重点支持信用贷款方式和"首贷"企业,贷款应执行优惠贷款利率,须显著低于同类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不另外收取保证金、中介业务费等其它费用,对融资方式原则上采用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方式,确有需要的适当追加知识产权、应收帐款、保险保单、农业活体等抵质押方式。建立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协调小组,将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的贷款产品纳入普惠金融监测、考核范围,督促合作银行保证内部资源优先配置,实行专营机构、专业团队、专项审批、专设流程、专项考核,贷款不良率超过4%的,暂停新增贷款投放。

(责任编辑: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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