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18条”加强财政金融互动,普惠小微贷款年内新增超千亿

2020-07-02 10:56:38 第一财经  段思宇

  《指导意见》中,加强财政金融互动,共同发挥政策协同效应是一大特色。

  稳企业保就业,上海再出新举措。

  7月1日,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主要从加大货币政策激励、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效应、优化监管考核机制、加强直接间接融资等方面提出了18条政策举措。

  据了解,此次《指导意见》是由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会同上海银保监局、上海市金融工作局、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证监局共同制定,提出了设立首期120亿元纾困专项贷款、力争全市普惠小微贷款2020年新增额超千亿元等一系列新要求,以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支持力度,扩大企业融资支持覆盖面,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指导意见》中,加强财政金融互动,共同发挥政策协同效应是一大特色。央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主任吕进中在新闻通气会上就提到,财政金融的有效互动将增强银行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的商业可持续性。

  加强财政金融互动

  稳企业保就业离不开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指导意见》强调要发挥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同效应,并提出了具体措施,如设立首期120亿元纾困专项贷款、深化政银担合作、加大小微信贷奖补力度等。

  吕进中称,普惠金融有三大特点,分别是低成本、易获得和可持续,其中,可持续对于普惠金融的开展十分重要,加强财政和金融的互动协同,将提升信贷支持的商业可持续性。

  具体来看,在纾困专项贷款方面,《指导意见》提到,对专项贷款中需担保增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保尽保,给予全覆盖支持;贷款本金的风险责任,原则上银行承担比例不低于15%,市融资担保基金承担比例不高于85%,专项贷款担保代偿率可以达到5%。

  所谓纾困专项贷款,主要包括地方法人银行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优惠利率贷款,以及在沪主要商业银行对稳企业保就业重点企业名单内企业发放的贷款。

  上海市财政局金融处处长王韬在会上表示,《指导意见》中提及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指以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为核心的市区两级融资担保体系,在担保过程中,融资担保基金会依据银行规模的大小和产品的类别等来差别化确定承担比例。

  “目前,从担保机构来看,承担比例最高的是85%,最低的到70%,相应的,银行承担比例有15%、20%或者30%。”王韬说。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海市融资担保基金承担85%的项目中,若有符合国家条件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还会为其担保20%。王韬解释:“比如说是二八开的话,亦即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承担20%,市融资担保基金承担60%,银行承担20%。”

  另外,此次专项纾困贷款5%的担保代偿率和之前相比也有提高。“对于一些处于边界线上的重点企业,以前可能拿不到贷款,但容忍度提高之后,可能就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王韬称。

  除了对专项贷款加强担保力度外,在深化政银担合作方面,《指导意见》要求,要构建完善的市区两级融资担保体系,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放大倍数原则上不低于5倍,力争2020年新增融资担保规模达到300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不少于90%。

  同时,各区国有控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扩大担保覆盖面考核机制,提高代偿容忍度,放宽盈利考核要求,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市融资担保基金通过再担保等形式与区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

  在加大小微信贷奖补力度方面,王韬表示,以往奖励考核指标是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贷款,此次则扩大为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贷款,并且增设信用贷款考核指标,引导银行提高信用贷款占比。

  此外,对于一些重点行业,《指导意见》还下调了不良贷款补偿下限,将外贸、科创和文化旅游、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相关企业贷款不良率补偿下限由1.5%下调至1.2%。“下调重点行业相关贷款的补偿下限,将提高银行的积极性,推动银行对重点行业加大投入。”王韬说。

  加大中小微信贷支持力度

  自疫情发生以来,支持中小微企业一直是监管发力的重心,此次《指导意见》中,对中小微信贷的支持也是重中之重。《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实现“增量、降价、提质、扩面”,力争全市普惠小微贷款2020年新增额超千亿元。

  央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货币信贷处处长叶芳在回答第一财经记者提问时说,“新增额超千亿的目标是历史最高点,而且是除去运用延期还本、还息工具以外的资金,去年全市普惠小微贷款也才900亿多一点。”

  在普惠小微贷款发放过程中,《指导意见》还称,要运用好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激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对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应延尽延,提升政策覆盖面。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则将按规定给予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1%的激励,并按规定通过无息再贷款购买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

  不只是量的增加,在贷款价格上,《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叶芳表示,要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作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将LPR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疏通银行内部利率传导机制。比如,密切监测中小银行贷款点差变化,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行等。

  另在监管考核机制优化方面,叶芳对第一财经表示,《指导意见》的一大创新在于优化了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考核评价制度,如市管国有企业因承担国家和本市重点任务,对法定代表人任职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影响较大的,可在任期考核时适当调整考核目标或视为完成。

  《指导意见》还提及,要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40%;各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10%;鼓励中小银行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有条件的中小银行比照全国性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

  在加强续贷服务方面,《指导意见》称,鼓励其他在沪银行设立续贷服务中心,并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贷款纳入正常类贷款,力争2020年小微企业续贷比例高于上年;同时,推动政府性担保机构简化流程,提高续贷业务办理效率;推进不动产登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尽快将不动产抵押线上办理推广至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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