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居民在社交媒体上指称“被贷款”1200万一事,引发了广泛关注,今日,该事件有了新的进展。
7月29日,涉事企业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公开发布《强烈谴责程小琼、杨远东不实言论》的声明文件,文件表示,经公司及股东核实,程小琼对两笔600万元贷款都是知情的,这与程小琼及其儿子向媒体爆料称完全不知情的说法不符,程小琼的情况也不属于媒体报道中“被贷款”的情形。程小琼恶意谎报“被贷款”,其目的是想通过此类手段向我们索取非法利益。
7月26日,四川居民程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信息称,在毫不知情的情形下,个人征信记录中出现了两笔共计1200万元的贷款记录,贷款银行为浦发银行(600000,股吧)成都分行。
其发布的具体内容为:最近去银行办事,随机在银行打印了个人征信报告,却意外发现我个人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于2011年及2012年有两笔各600万元的贷款,合计1200万元。我什么时候向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过1200万元的贷款?虽然征信报告上显示贷款已经还清,但当时那种晴天霹雳和百思不得其解的感觉我想今生也忘不了!1200万元,是我这辈子做梦也没敢想的数字。
涉事银行浦发银行随后回应称,对于网络报道涉及成都分行的有关信息,总行高度关注,立即要求成都分行迅速开展调查。经查,成都分行分别于2011年、2012年向程女士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个人的质押存单等贷款申请材料齐全,最后一笔贷款本息已于2013年全部结清。贷款资金使用方是汶川某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程女士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
对于浦发银行的回应,程女士在社交平台上进一步表示:这是避重就轻,如果仅凭公民或股东的个人资料就可以去浦发银行办理个人巨额贷款,不需要本人到场,不需要鉴证签字,不需要审查,银行的审批制度不是形同虚设?
在四川成都当地电视媒体采访中,程女士及其儿子表示对多年前的这笔贷款毫不知情,贷款文件上的签字和手印也并非程女士本人的;涉事企业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的相关财务负责人则表示,程女士对这笔贷款知情,是“他们一起”去银行办理的。由此形成双方各执一词的局面。
针对于此,浦发银行7月30日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司法鉴定机构7月30日出具的《鉴定意见书》结果显示,上述贷款的《借款申请书》《个人信贷业务谈话调查记录》等材料上的署名字迹与程女士2020年6月、7月分别提交成都分行的《申请》和《异议申请书》等材料原件上的署名字迹是同一人书写。尽管上述贷款业务发生已时隔八年,我行将坚持实事求是、审慎稳健的经营管理原则,查明事实,依法依规采取后续措施,并切实维护我行的良好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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