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原董事长胡怀邦案一审开庭 被控受贿 8552万

2020-07-31 09:47:54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玉敏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2020年7月30日,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受贿一案。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胡怀邦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胡怀邦利用担任交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获取及增加银行授信额度、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入股商业银行以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8552.4008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胡怀邦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胡怀邦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18年9月27日,63岁的胡怀邦卸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职,由时任农行行长的赵欢接任。但退休仅半个月后,即2018年10月11日,央视新闻频道播报全国人大教科文委员会原副主任王三运受贿案的新闻时,画面出现了王三运为胡怀邦和神秘富商叶简明结识提供帮助的信息。

  直到8个月后的2019年7月31日胡怀邦被查的靴子才落地。中纪委网站公布消息称,胡怀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与此同时,其妻子、儿子也被监管部门带走另行立案调查,两人先后于2019年11月和2020年1月返回家中。

  2020年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称,胡怀邦理想信念丧失,“四个意识”缺失,背离初心,背弃职责,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录用等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滥权妄为,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家风不正,家教不严,纵容家属大肆收取财物。

  2020年3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胡怀邦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两个多月后的5月8日,有媒体报道,胡怀邦妻子在京跳楼自杀。

  公开简历显示,胡怀邦生于1955年9月,河南鹿邑人,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毕业后留校任教,曾任陕西财经学院副院长、中国金融学院院长等职。2000年,胡怀邦走上仕途,担任央行成都分行副行长,此后担任央行西安分行行长,银监会监事会工作部主任、银监会纪委书记、中投监事长、交行董事长、国开行董事长等职务。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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