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六稳”“六保”工作,浙江银保监局于近日印发《关于金融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出台16条措施,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疫情给经济社会带来的深刻变化,进一步优化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夯实重点领域金融保障,全力护航经济基本盘。一是强化金融支持“稳外贸”。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落实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强对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的金融服务。对积极开展转产自救、技术改造的优质外贸企业给予专项信贷政策,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完善跨境服务体系,为外贸企业的生产、出口和转内销提供灵活的整体授信方案。二是加快推动消费复苏回升。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的支持力度,帮助其恢复发展。创新发展消费信贷,强化保险保障,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助力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同时,强调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坚决防止房地产贷款乱象回潮。三是支持扩大有效投资。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对接“4+1”重大项目等浙江重大发展战略,积极开发专项金融产品和服务,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项目。支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鼓励推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贷款产品。
二、强化关键环节金融支持,畅通产业发展循环。一是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充分认识制造业在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中的重要地位,坚定不移支持浙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幅增加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长期资金支持。2020年实现辖内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制造业贷款平均增速。二是深化产业链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浙江“10+1”标志性产业链,强化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服务,积极协调争取总行(部)支持,为浙江产业链核心企业的省外及境外上下游配套企业延伸提供支持;加大对“补链强链”重点企业和“卡脖子”关键技术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适度简化上下游企业的评级准入等流程,支持创新发展在线供应链融资业务。
三、扎牢风险抵御屏障,在主动作为中防范化解风险。一是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建立适应疫情影响需要的内部联合诊断机制,在准确识别企业风险的基础上,提升金融支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既要做到应贷尽贷快贷,也要防止信贷资金的无效低效占用。二是深化联合会商帮扶工作机制。在2019年开展10亿元授信以上重点大型企业联合会商的基础上,对授信银行在3家以上的外贸企业、制造业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和大中型企业(集团),按照企业申请、债权行认同的原则适当下沉重心。对于“联合诊断小组”诊断为暂时遇到困难、有市场发展前景,且诚信记录良好的企业,及时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方案。三是加快风险处置,轻装上阵支持实体经济。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早谋划应对银行业资产质量劣变风险,真实反映风险,加大处置力度,各分支行要尽可能多地向总行争取核销资源,做到应核尽核、应处尽处、快处快核,为未来持续支持实体经济赢得更多空间。运用好联合会商工作机制,对于疫情之前已经实质出险、救助无望的企业贷款及时予以处置。四是坚持内源和外源相结合的方式补充资本,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五是聚焦“双保”领域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加强政银企协同联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银行资金精准支持受疫情影响急需融资的企业。
四、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充分释放制度势能。一是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跨前一步”,研究制定符合后疫情时期特点的信贷政策,强化社会责任担当,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切实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转移到实体经济领域,坚决防范影子银行死灰复燃、盲目扩张粗放经营卷土重来。二是改进内部授权管理,进一步下放信贷业务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和科学性。三是加快完善落实尽职免责制度,重点结合相关业务标准、作业流程的改进,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逐步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免责比例,激发基层人员开展小微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四是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严格规范股东股权管理,强化“两会一层”履职监督,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董事会结合疫情影响及时修订绩效考核办法,适当弱化利润增长要求,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在现有措施可有效覆盖风险的情况下,不得要求企业追加增信手段,推高融资综合成本。
五、加强政策传导落实,提高监管有效性。一是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政策落实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将监管政策落地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找准政策传导的梗阻点,将政策要求及时、准确、有效地传导落地基层,落实成效作为一项重要的合规经营类考核指标纳入绩效考评办法。二是各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督促和指导,结合复工复产自查督查以及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等工作安排,及时跟进了解各银行保险机构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各级银行业协会和各保险社团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监督作用,全力保障市场主体纾困和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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