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消息,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有关制度规定,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近日,天津市金融局按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机制,对照民法典的规定和《天津市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对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提出具体工作思路,明确清理范围和清理内容,夯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基础。
天津市金融局对照梳理工作要求和内容,对市金融局负责起草经市政府同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的1件地方性法规,22件市金融局起草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51件市金融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将适时发文对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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