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放贷超过2.5亿元!佳木斯市某信用社主任获刑9年,市郊区联社原理事长涉案

2020-08-18 17:38:58 和讯银行  南墙

  8月10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两份二审刑事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原佳木斯市郊区信用联社长发信用社主任王某因违法发放贷款罪获刑9年;原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孙某凯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获刑8年。

  两人一审均由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审理,在该法院判决后,均不服判决向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据了解,2010年3月至12月,王某利用担任佳木斯市郊区农信联社长发信用社主任的职务便利,违法发放贷款1.15亿元,被与王某交好的齐某使用。

  为了发放该笔巨额贷款,王某通过下属及亲友获得141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指示信贷员屈某佳在相关贷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身份证信息制作虚假贷款档案,最终报与上级部门审核,并顺利拿下贷款。

  之后,齐某无力还贷,时任佳木斯郊区联社理事长孙某凯得知发放的贷款严重违反贷款流程且无抵押物,到期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与王某商议由王某找抵押物重新申请贷款以偿还到期贷款。

  2011年12月6日至12月31日,王某找到佳木斯市巍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26套房屋购买合同,并在佳木斯市房产处开出26套房产的预授权登记用作抵押物,指使信贷员屈某佳制作虚假贷款资料,利用22名贷款人以及自己实际经营的公司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从佳木斯郊区联社再次贷款1.36亿元用于偿还上述贷款。

  在贷款过程中,王某指使长发信用社副主任崔某(另案处理)、信贷员屈某佳、张某对贷款进行审批、审核,并将制作完整的虚假贷款档案提交到佳木斯市郊区农信联社审批,孙某凯召开贷审会发放5600万元,然后在贷款档案未经审批且未召开贷审会的情况下,提前发放贷款8030万元,并让贷审会成员在贷款档案中补签字。

  综上,王某与崔某佳参与违法放贷2.51亿元,孙某凯与张某参与违法放贷1.36亿元。

  2012年,黑龙江省联社对长发信用社的贷款进行了调查,并发现长发信用社发放的22笔贷款是垒户、顶冒名贷款。此后省联社要求长发信用联社整改。2016年,经过贷款重组后,上述贷款本金剩余30万元,利息4025万元。截至法院判决,22笔贷款仍在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执行中,无法预测损失。

  2018年,王某违法放贷一案在佳木斯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同年6月王某被刑事拘留,另两名信贷员也于同年被刑事拘留。2019年5月,孙某凯因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被佳木斯市监察委员会留置。

  另查明,孙某凯在2006年至2015年担任桦南县农信联社主任和佳木斯市郊区农信联社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合计258.51万元。

  2019年末,王某因违法放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万元;屈某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20年4月,孙某凯因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违法放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罚金10万元。

  上述四人在收到判决之后均不服并提出上诉。2020年7月27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人的上诉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李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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