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了!民间借贷利率被限,互金股应声上涨:什么逻辑?

2020-08-21 16:47:10 21世纪经济报道  周炎炎

  奇迹发生了。最高法重新明确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保护上限,降低到LPR4倍的水平,首当其冲的互金中概股却划出了一道神奇的上扬曲线。

奇了!民间借贷利率被限,互金股应声上涨:什么逻辑?

  8月20日,13只互联网金融中概股中10只上涨,包括信也科技(NYSE:FINV)、SOS SOS(原名:信而富 NYSE:SOS SOS)、360金融(NASDAQ:QFIN)、乐信(NASDAQ:LX)、趣店(NYSE:QD)、宜人金科(NYSE:YRD)、和信贷(NASDAQ:HX)、简普科技(NYSE:JT)、微贷网(NYSE:WEI)、点牛金融(NASDAQ:BTBT)。

  其中超过10%的有5只,信也科技涨幅达到28.64%,领跑中概股,信而富、360金融、和信贷、乐信分别为13.94%、13.25%、10.86%、10.55%,涨幅也在中概股中排到了前10。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很奇怪,《决定》发出后,互金中概股未跌反涨。

  为何逆势上涨?

  “逆势上涨原因之一是靴子落地,市场一直有利空出尽变利好的心态,原因之二是最高法大概率用APR进行利率计算,很多互金公司已经经过前期的利率整改,所以影响其实有限。美股投资者可能也是看到了这一点。”中关村(000931,股吧)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记者表示。

  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表示要直接划定一个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具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为标准,以期让让资金真正进入制造业。如果按照2020年7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则为15.4%。

  当时消息一出,美股市场上互金中概股应声下跌。美国东部时间7月23日,360金融、乐信、嘉银金科、信也科技、宜人金科、小赢科技、趣店股价分别下跌19.61%、15.51%、4.51%、7.41%、4.94%、3.41%、6.67%。所以经过一个月的市场心态调整,反而在消息落地后出现大幅反弹。

  对于15.4%的利率,《决定》并未明确指出是APR还是IRR。多位业内人士解读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这个表述,15.4%是APR(名义利率)口径,而非IRR(内部收益率)。

  APR(名义利率),是央行或其它提供资金借贷的机构所公布的未调整通货膨胀因素的利率,即利息(报酬)的货币额与本金的货币额的比率。 而指(内部收益率)项目净现值为零时的折现率或现金流入量现值与现金流出量现值相等时的折现率。简单的讲,IRR是消费者把未来的还款金额折回到现在刚好等于借款本金时的利率,就是实际承担的借款成本。

  一家小贷公司负责人曾表示,如果APR15.4%,那么IRR接近30%,对行业冲击不大。“如果4倍LPR作为IRR上限,小贷行业没法生存,也没法做了。”

  中信证券(600030,股吧)研究显示,大型互联网平台APR约在10%-15%之间;消费金融定价对应APR多在12%-20%直间;互联网小贷公司多在15%以上,同时基本以24%为限。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采访网贷者也了解到,网贷平台通常会通过只展示日利率或月利率、分期收费,甚至手续费、服务费、“砍头息”等形式隐藏实际利率,给人一种低利率的幻觉。

  金融机构适用争议

  光大证券(601788,股吧)研报表示,小贷公司是否适用此规定目前存在争议。根据目前最高法的司法判例来看,倾向于认为小贷公司适用此规定,未来或存在利率上限下调、利润空间压缩的可能。

  董希淼对记者表示,司法解释关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规定,本来就不适用于金融机构,但地方法院经常以此来约束金融机构,希望最高法院就此进行强调,并形成对地方法院的统一指导,减少因执行尺度不一给金融机构带来困扰。小贷公司是否适用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在法律上存在争议。小贷公司正在纳入地方金融监管,可以考虑将小贷公司等视同金融机构,不再适用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规制。

  金诚同达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彭凯律师对记者表示,在金融机构适用问题,以及小贷(互联网小贷)是不是金融机构的问题上,条文本身第一条第二款说的很直白:“不适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保护利率上线问题上,针对持牌放贷机构的利率上线问题,众多案例都是参照司法保护上线执行的。所以,金融机构不适用新司法解释,但是在关键的15.4%问题上,大概率是延续此前的裁判要旨。现在看下来,金融机构是不包括小贷公司,包括银行、信托、消金等有贷款资质的公司,这类公司利率不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也可能适用到24%(此次新司法解释后就是变为4倍LPR),而且最高院认为,金融机构的利率不能高于民间借贷。

(责任编辑:马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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