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设立省、市、县三级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8个部门参加的专门村企联建办公室,银保监部门承担金融服务组职责,发挥金融监管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优质的村企联建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对参与联建的企业开展绿色通道,加大对村企联建项目的信贷投入。支持银行机构拓宽抵质押物范围,通过支农支小再贷款、购买专项债券等方式提供利率优惠的信贷支持。扩大联建村农业保险覆盖面,积极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引导保险机构为联建项目提供保险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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