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农信联社三名员工获刑,涉违法放贷共2959万元

2020-08-24 17:41:53 和讯银行 

  近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对林州农信联社三名员工犯违法放贷罪维持原判。

  原审认定:2007年至2015年,时任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龙信用社主任的苏某、信贷员任某和靳某,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对贷款人提供的虚假贷款申请资料未严格履行调查、审查等职责,违法发放多笔贷款。

林州农信联社三名员工获刑,涉违法放贷共2959万元

  其中,被告人苏某共违法发放贷款2012万元,被告人靳某违法发放贷款1345万元,被告人任某违法发放贷款572万元。上述贷款中,部分到期后能付息换约,部分贷款到期未还。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靳某、任某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三人行为均已构成违法发放贷罪。法院一审判决,对苏某三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不等。

林州农信联社三名员工获刑,涉违法放贷共2959万元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