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宗罪”!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被央行罚169万

2020-08-25 18:56:44 新京报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8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行为,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被罚169.5万元;另有5位直接责任人共被罚11.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罚款169.5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包括:个别预算收入业务未使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收纳和核算;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决定,对时任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关锐、时任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资金结算业务部总经理高杨、时任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宋婷汀、时任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公司网络金融部总经理姚震、时任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信用卡业务部副总经理王轶分别罚款2万元、3.5万元、2万元、2万元、2万元。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李世辉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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