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从证监会官网获悉,青海互助农商银行定增申请获证监会核准。根据发行安排,青海互助农商银行此次拟定向发行股票数量总额不超过1亿股(含),发行价格为1.68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8亿元(含)。
据了解,此前证监会在定增反馈意见中要求青海互助农商银行对以下两方面问题进行补充披露:提交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原因、是否符合财政部和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是否面临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风险;采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核算的确认、记录、计量和列报影响的差异情况,披露如采用企业会计准则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变动情况,是否对投资者理解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青海互助农商银行表示,目前公司的财务管理系统已基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设定了核算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但由于信息科技水平、员工队伍素质等原因,公司暂时无法达到完全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因此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公司在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金融资产计量方法、所得税处理方法、已减值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方面仍参考了尚有效的《企业会计制度》及《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财务报表编制。
经与青海省联社沟通确认,青海省联社决定2021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已于2020年4-6月期间聘请了中介机构入场对现有业务系统、会计核算系统进行改造,以满足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自2021年起,青海省联社下辖33家行社的会计核算将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最新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青海互助农商银行不存在因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而受到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包括日常经营业务、财务系统、账务处理合法合规性等,公司的财务核算方式、依据及采用的财务制度均得到了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认可,不存在面临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风险。
青海互助农商银行会计师认为:青海互助农商银行依据青海省联社制定的《会计核算手册》编制财务报表符合监管要求,采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核算的确认、记录、计量和列报的影响差异不大。
综上,证监会认为,青海互助农商银行信息披露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中介机构已就本次申请的相关问题依法发表了明确的意见。据此,证监会同意青海互助农商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