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行筹备重组

2020-09-19 11:11:54 中国经营报  郝亚娟 张荣旺

  近日,《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了解到,山西多家城商行合并事项有了新进展。一位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告诉记者:“收到山西银行筹备组发来的相关文件,要求我们配合做好山西银行成立的相关事项。”

  “5家银行将以新设合并的形式。”参与此次合并的山西某城商行人士透露。

  在监管部门鼓励中小银行兼并与重组的背景下,城商行、农商行的合并重组也在加速,如四川银行获批筹建、盘锦农商行正式挂牌等。业内人士认为,未来银行在合并重组过程需考虑股权关系、人员安排以及资源配置问题。

  深化山西金融改革

  山西银行进入紧张筹备中。

  “我们收到了山西银行筹备组发来的函,要我们协助对接相关系统的情况,比如清算系统、账户管理系统、投诉处理系统。”上述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告诉记者。

  8月上旬,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和长治银行四家山西省城商行相继公告表示于8月下旬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参与“合并重组”或“新设合并”的议案。

  尽管截至目前,大同银行并未像其他银行一样发布相关议案,但实际上大同银行是参与合并重组的五家银行之一。记者从多个渠道印证这一消息,上述山西某城商行人士亦表示,大同银行也在此次合并范围中。

  上述山西某城商行人士向记者透露,筹备组人员组成以晋商银行为主;五家银行是新设合并,不同银行的部门协调方案目前还没定下来。“以金融市场部为例,合并后的金融市场部肯定是总行层级设一个部门了。”

  谈及合并的进度及时间安排,上述山西某城商行人士分析,此次合并是山西省2020年度国企改革和金融机构改革两大任务之一,国企的改革已见成效(如煤矿集团整合、太钢整合等),年底金融机构改革应该也会落地。

  记者就重组进展致电参与合并的五家银行,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复。由于山西省人民政府负责此次合并,记者就合并方案及进展进行采访,亦未取得联系。

  今年6月,山西省委召开金融改革工作会议,省委书记楼阳生在会上强调,要深化金融领域改革,着力防范化解风险,打造一流农商行城商行,为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在部分地方省市中,不同城商行之间发展差异并不大,且业务、产品结构同质化发展程度高。而地方城市客户量有限,银行之间为了争夺市场,往往陷入不正常的竞争中,比如容易出现推高实际存款成本等现象。如果各方面条件适当,小银行之间合并重组,可以统筹规划市场资源、更加有序地开展业务,提高该银行的地区竞争力。”某城商行管理人士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未来山西银行涉及到的资产评估、人员安排问题亦受到关注。

  此前,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在挂出山西城商行改革化险工作筹备组选聘中介机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为对大同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五家城商行截至2020年6月30日资产、负债、权益进行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法律服务。

  中小银行“抱团取暖”

  支持中小银行合并重组是今年监管部门重点工作之一。4月,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由于中小银行自身管理能力和经营实力有限,特别是客户群体有一定的特殊性,在疫情影响下,中小银行受到的冲击比较明显。今年会陆续看到中小银行的改革重组工作力度会比较大,特别是进行市场化重组这方面的力度和措施会比较多。

  7月,银保监会城市银行部副主任刘荣在媒体通气会上也提到,支持城商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兼并、重组和股权投资,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在监管层的大力支持下,城商行合并重组迈上加速度。今年6月下旬,攀枝花银行和凉山州银行曾发布公告称,双方拟通过新设合并方式共同组建一家商业银行;时隔不足3个月,9月11日,银保监会公告称正式批准四川银行筹建申请,四川银行以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和凉山州商业银行两家银行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充实资本、改善治理等系列措施,以新设合并的形式成立。

  “在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的影响下,中小银行生存与发展面临一定挑战,部分规模小的银行经营较为困难,抱团取暖成为比较现实的选择。通过合并重组这种市场化手段来推进改革和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可能会成为较普遍的一种模式。”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指出。

  联储资管投资研究部总经理袁东阳分析,银行合并有以下潜在好处:第一,迅速增大规模,而“规模”是评级和很多业务准入的重要参考指标;第二,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还可避免某些设施的重复建设,也为机构和人员精简提供了空间;第三,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恶性竞争,提高银行议价能力;第四,拓宽各银行业务范围,如业务种类、经营范围;第五,对监管而言,更有助于对银行加强管理,毕竟管理一家银行比管理多家要更有效。

  在东方金诚首席金融分析师徐承远看来,城商行在合并重组过程中不免存在一些难点:在股权关系方面,不同于全国性银行,城商行股权相对比较分散,涉及各方利益关系,如何厘清中小银行股权关系以及兼顾各方关系往往存在较大难度;在人员安排方面,在城商行合并过程中如何妥善安置高管、员工等人员需要各方协调;在资源配置方面,合并之后城商行信贷资源在区域内如何倾斜可能涉及各地方政府之间博弈。

  徐承远强调,在城商行合并过程中,各地要因地制宜,尽量做到“一行一策”,达到最优化资源配置作用,同时做好城商行合并过程中信息披露工作,避免在并购重组中违规操作,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行为。另外,徐承远认为,在城商行合并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中小银行对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能力,避免通过合并重组后偏离原本的定位和发展方向等等。

  

(责任编辑:马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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