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银行70亿定增率先试水 探索中小行专项债注资

2020-09-21 06:58:47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段思宇

  在专项债存续期限内,温州银行可能会有一些措施以便利专项债资金退出,比如,引入新的投资者,特定投资主体将认购的股权转让出去,或通过温州银行IPO的方式退出等。 ]

  专项债注资中小行有望迈出实质性一步。近日,温州银行宣布将实施增资扩股方案,拟发行不超过23.73亿股。其中,在认购方式方面,除了老股东按比例配股外,老股东未足额认购的部分,将“通过地方专项债券资金筹集,由温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特定主体认购”。

  有银行业资深从业者对记者称,这一“特定主体”可能是地方国有企业,即当地政府将专项债募集资金委托给一家国有企业,由该企业参与温州银行的增资扩股。而这种注资方式也为其他地方银行和中小行提供了参考方案。此前,今年7月,国常会决定专项债可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时,市场颇为关注的就是专项债的注资方式。

  对于此次增资扩股,第一财经记者查阅发现,温州银行9月18日发布定向发行说明书;证监会已于9月14日下发了“受理通知”;同时,该行第一大股东新湖中宝(60020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于15日宣布将参与此次增资扩股,拟认购金额不超过1.7亿元。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该行2019年年报,自1998年成立以来,温州银行已开展7次增资扩股工作,此次是第8次,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

  率先试水专项债注资

  7月1日,国常会决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

  如今,温州银行的一纸公告或代表着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的大幕正缓缓拉起。根据该行定向发行说明书,此次具体发行对象为本次发行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之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特定投资者(指未足额认购的部分通过地方专项债券资金筹集,由温州市政府指定的特定主体),即首先由老股东按比例配股,老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足额认购的部分,通过特定投资者认购。

  上述银行业资深从业者对记者表示,虽然当前具体认购细节还未明晰,但结合专项债的性质来看,有可能是当地政府借助国有企业来参与此次增资扩股,后续该企业通过银行分红或其他方式偿还债券本息。

  也有观点称,由于专项债的期限一般比较长,通常为3年、5年或7年,在专项债存续期限内,温州银行可能会有一些措施以便利专项债资金退出,比如,引入新的投资者,特定投资主体将认购的股权转让出去,或通过温州银行IPO的方式退出等。

  国常会曾强调,对专项债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这被市场视为较为创新的制度设计,一定程度上可防止由于资本补充导致的地方政府持股过高、与地方银行高度捆绑。

  “目前来看,温州银行这种通过增资扩股引进专项债资金的方式可能并不是个案,毕竟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一些地方中小行也在积极探索专项债的注资方式。”上述银行业资深从业者进一步说道。

  银保监会城市银行部副主任刘荣此前在媒体通气会上也表示,这类政府专项债限额为2000亿元,支持18个地区的中小银行,由省级政府负责制定具体方案,条件较为严格,已有部分省市已经开始研究使用这笔资金。

  具体来看,业内对于专项债如何注资中小行的讨论集中在两大方式上,一种是地方财政部门及其受托人,主要指国有企业,通过专项债直接向中小银行注资,银行以增资扩股方式补充资金;另一种则是专项债募集资金定向认购中小行发行的资本补充工具,如可转债、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

  “当前市场上还没有明确的注资路径,中小行也在探索中。”一位民营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对记者称,“为了防范风险,行业内应该会按照‘一行一策’来稳步推进,不跑规模,而是加强监督,保证银行机制的完善以及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国常会也指出,在专项债注资过程中,要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在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稳妥推进补充资本金,地方也要充分挖掘其他资源潜力给予支持。

  资本补充迫在眉睫

  除了试水专项债注资外,对于温州银行而言,此次增资扩股的另一大标签是“史上规模最大”。根据发行安排,温州银行拟发行数量不超过23.73亿股,发行价格为2.95元/股,募集资金数额为不超过70亿元。

  从价格上来看,这一次大规模的增资扩股实属折价发行。截至2020年6月末,温州银行每股净资产为4.76元,而增资扩股发行价为2.95元/股,相当于在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打了6.2折。

  自成立以来,温州银行先后经历过7次增资扩股,规模从未超过30亿元,此次70亿元的增资总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资本补充的迫切性。温州银行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也直言,此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和处置不良资产。

  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51%,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51%,资本充足率为10.93%。根据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温州银行上述指标中,一级资本充足率已逼近监管红线。

  而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经测算,温州银行资本充足率将升至15.18%,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提升至12.75%。“通过本次发行能够提升公司的资本充足率,进一步满足监管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温州银行表示。

  近3年来,不良贷款率方面,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该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64%、1.78%和1.73%;拨备覆盖率分别为136.81%、153.62%和151.14%,风险总体可控。

  另从资产规模来看,截至2020年6月末,温州银行资产总额为2348.12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为1305.49亿元。负债总额为2207.06亿元,吸收存款余额为1678.03亿元,均位于浙江本土城商行前列。

  股东持股方面,截至6月末,温州银行股份总数为29.63亿股,新湖中宝为该行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8.15%。日前,新湖中宝发布了《关于参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拟参与温州银行的配股增资,配股价格2.95元/股,认购金额不超过1.7亿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增资扩股后,按照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23.73亿股计算,发行完成后,温州银行股份总数将为53.36亿股。温州银行称,根据静态测算及发行方案,如果原股东参与认配比例较低,则本次发行后,预计控制权将发生变化,即国有认购主体将成为该行第一大股东。

(责任编辑:董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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