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资本市场活跃的债券发行人,9月14日,中国银行在境外成功定价发行中资及全球商业机构首支蓝色债券。此前只有全球仅两笔蓝色债券发行,分别为2018年塞舌尔政府及2019年北欧投资银行所发。
蓝色债券指募集资金用于可持续型海洋经济(又称“蓝色经济”)项目的债券,是一种绿色债券。中行的本期债券包括3年期5亿美元和2年期30亿人民币两个品种,分别由中国银行巴黎分行和澳门分行发行,其中,美元品种最终定价T+90BP,实际利率1.054%,认购倍数1.9倍;人民币品种最终定价3.15%,认购倍数1.5倍,发行规模为今年中资非主权点心债最大规模。
据悉,本期蓝色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中国银行已投放及未来将投放的海洋相关污水处理项目及海上风电项目等,项目主要位于中国、英国及法国。
中行司库副总经理刘全雷10月15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本次蓝色债券美元品种的认购受到国际投资者热捧,非亚洲投资者占比达41%,创下了该行有史以来的最高占比,也是2018年至今中资金融机构美元债之最。刘全雷称,“该债券还受到诸多绿色及ESG投资者的积极认购,多家知名国际投资机构踊跃下单,甚至在定价后,有著名ESG投资机构希望我行能够增发美元品种”。
可持续类债券成为“蓝海”
中行表示,近年来,该行多次发行可持续发展类债券,不仅是落实落实国家战略部署,践行大行社会责任,就本身债券发行经济效应而言,中国银行也在融资成本节约、支持业务发展、投资者基础拓宽等方面取得良好进展。
可持续发展类债券是指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市场规则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绿色环保、社会责任等可持续发展项目,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债券。可持续发展类债券包括绿色债券、社会责任债券及可持续发展债券。
2014年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nternationalcapitalmarketassociation,简称ICMA)颁布《绿色债券原则》(GreenBondsPrinciple,简称GBP),为发行绿色债券提供了国际准则及标准。2016年-2017年,ICMA先后颁布了《社会责任债券原则》(SocialBondsPrinciple,简称SBP)、《可持续发展债券指引》(SustainabilityBondGuidelines,简称SBG),为发行社会责任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提供了国际准则及标准。
在我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简称39号公告),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进行规范,促进了境内绿色债券市场发展。
自2013年开始,境外绿色债券蓬勃发展,每年发行量持续递增,2019年当年发行4,745亿美元等值,是2013年的近20倍。截至2020年8月末,绿色债券累计发行量约17,000亿美元。社会责任债券和可持续发展债券近年来也呈现出增长态势,尤其是今年以来,社会责任债券爆发式增长,前8月发行量已超过去年全年3倍,其中“抗疫”主题占了很大部分。
在我国境内市场,自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来,绿色债券已经发展成为我国绿色金融市场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截至2019年末,境内累计发行绿色债券接近500支,合计发行规模接近10,000亿元,其中近半数为绿色金融债券。除绿色债券外,各类体现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主题专项债近年来也迅速发展,类别主要包括小微债、双创债、三农债、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和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债等,其中三农债发行量最大,约占2019年当年各类专项债的40%。
确保资金投向绿色项目
自2016年7月中行发行第一笔绿色债券以来,目前已累计发行七期绿债,总规模约为83亿美元等值。
刘全雷表示,绿债的发展,为境内外绿色信贷项目提供了低成本的长期稳定资金支持。多期绿债发行均在降低成本方面实现突破,为绿色资产业务提供了低成本资金来源。第一期绿债中人民币发行最终定价在3.6%,实现了2015年以来信用类离岸人民币债券最低发行成本;第二期绿债由于具备增信结构,信用利差较中行同期限普通高级债利差缩紧5个基点;第三期绿债中由于欧元品种深受投资者青睐,发行利差再创历史新低,实现负“新发溢价”发行。
至于如何确保绿色债券募集的资金投向真正的绿色项目?刘全雷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主要是三个方式,首先中行是同时按照人民银行2015年第39号《公告》规定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及ICMA所定义的绿色项目类别来确定筛选标准;其次,该行在可持续发展类债券管理框架中对合格项目的评估及筛选流程做出了严格规定,同时明确了会每季度审查合格项目清单并确定是否需要做出任何改变,并在现存项目不再符合标准的情况下,设定了相应的合格项目清单调整机制;最后,中行也专门聘请了第三方独立认证机构安永进行全流程把控。
在信批方面,中行每次债券发行前在中行官方网站发布第三方机构认证报告、债券信息表等配套文件;在中行官方网站在按季度确认所发可持续发展类债券的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管理层声明要求;存续期间每年4月30日之前在中行官方网站披露所发可持续发展类债券年度报告及配套的第三方年度认证报告等。
对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方面,刘全雷介绍称,中行做的工作包括:一是建立台帐来记录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往来及使用情况,台账包括项目信息、项目分配金额、闲置资金等信息,并按季度更新;二是在绿色债券存续期间内,聘请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环境及社会效益年度认证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年度认证;三是在绿色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编制年度报告来披露合格项目的资金配置、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在官方网站上发布。
刘全雷表示,随着蓝色经济概念的拓宽和全球对海洋环保事业的关注度提高,相信会有更多领域的发行人将目光投向蓝色债券,也会有更多投资者参与其中,市场规模预计将会有所提升。
同时,他也呼吁,央行等监管机构能够考虑制定相应的正向激励措施,比如在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具体监管指标等方面向绿色、蓝色债券投资者倾斜,提高投资者投资绿色、蓝色债券的积极性,从而实现发行及投资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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