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保监局消费者提示之六: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以“高收益”为幌子,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从过往发生的案例看,金融消费者为了博取高收益参加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不仅不能实现高回报,还会遭受巨大的本金损失。浙江银保监局提示消费者要高度警惕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非法集资具有“四大基本特征”。一是非法性,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二是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常见的非法集资“虚幌虚招”包括:一是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 的神话,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二是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三是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四是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罪行、逃避打击;五是利用精神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集资参与人群体等。

  常见的非法集资“典型手法”包括:一是以投资公司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发行投资产品;二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三是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等信息,诱骗群众投资;四是以“养老”的旗号,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甚至诱使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进行投资活动;五是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

  老年人是非法集资活动重点营销对象。我们对老年朋友投资提示如下“三要件”。一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议重大投资决策,避免一时冲动误入集资诈骗陷阱;二要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投资活动,对相关机构的业务资质、经营范围和经营运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三要关注新闻媒体报道的非法集资常用套路及其特点,提高警惕意识。

(责任编辑: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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