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银行的风险处置已经接近尾声,其二级资本债是否兑付也一直被市场关注。
2020年11月13日,包商银行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中国货币网发布关于对“2015年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本金予以全额减记及累积应付利息不再支付的公告。
公告称,11月11日该行接到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关于认定包商银行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的通知》。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等规定,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认定该行已经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
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关于认定包商银行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的通知》中显示,2019 年5 月24 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在接管期问,经清产核资,确认你银行已严重资不抵债,无法生存”。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认定包商银行已经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要求该行应对已发行的“2015年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 的本金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全额减记, 并妥善做好债券减记的后续工作。
包商银行依据上述规定及《2015年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募集说明书》( 该债券简称“2015包行二级债”)减记条款的约定, 拟于11月13日( 减记执行日) 对已发行的65亿元“2015包行二级债" 本金实施全减记,并对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 总计:5.85亿元)不再支付。
包商银行表示,该行已于11月12日通知中债登,授权其在减记执行日进行债权注销登记操作。
公开资料显示,“2015包行二级债”发行于2015年12月25日,规模为65亿元,票面竞标利率4.80%。债券为5+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二级资本债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包商银行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股权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资本债券之前。
该期债券设计有减记条款,即在触发事件发生时,包商银行有权在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自触发事件发生日次日起不可撤销地对本期债券以及已发行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
近年来,商业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已经成为一个重要渠道,但因为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而全额减记,一分不还的这尚属首例。
有市场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按照募集说明书,包商银行的这65亿二级资本债减记没有问题,因为条款设置很清楚。加上此前同业负债,大额的并未获得全额兑付,这期资本债减记是大概率事件。只是市场不愿意相信的是,减记的触发条件竟然真的发生了。
有城商行高管认为,这一减记事件,或将影响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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